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进出口经营权的进一步放开,特别是从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至2011年,东莞市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超过一万家。这批企业承担了东莞市年进出口1300亿美元的重担,是拉动东莞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在这一万多家进出口企业中,有超过2000家流通型的外贸进出口专业公司,从业人员估计超过10万人。这些进出口专业公司具人员精干、专业性强、接触面广、信息量大和服务意识强等特点,是沟通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在东莞这样一个具有众多中小(微)型生产企业的地区,企业的产品要拓展市场,特别是拓展海外市场,外贸专业公司的服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就目前东莞的流通型外贸专业公司而言,其经营前景不容乐观,还颇令人担忧的,其表现在:一是很多公司还在传统的贸易方式(如采购、验货、出货等服务功能)上徘徊,利润微薄,没有新的利润增长点,经营困难;二是资金紧缺,特别是随着东莞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的进一步加快,很多外贸专业公司从原来服务“三来一补”企业为主转为经营一般贸易出口以后,其资金紧缺现象更显突出;三是市场竞争激烈而行业竞争优势不足。特别是东莞的外贸专业公司与市外的同行相比,无论在条件和手段上都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根本无优势可言。例如,据我们了解,省内很多城市包括我们周边一些较发达的城市,政府对于外贸出口一直实行奖励,每出口一美元奖励外贸企业3-5分人民币,而我市从去年起,就对外贸企业最后一点扶持(如“出口综合奖”,即对外贸企业当年的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比上年增长的,其增长部分每美元奖1.5分人民币)也取消了。最近市府出台的帮扶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也是侧重于生产型的企业,对我们流通型的外贸专业企业利好的不多,我们感觉现在的外贸专业企业好像连政府一点优惠政策和扶持都享受不到。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作为外贸专业公司本身观念转变不够,经营方式方法更新不足,以及行业自律不强,行业内部互相压价,甚至恶意竞争等是个重要因素,而相关政府部门对外贸流通企业对生产企业产品市场拓展的纽带、桥梁作用以及对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认识不足,政府层面对行业定位不清楚导致社会认识度低,商务主管部门缺乏管理和政策倾斜等是个不容忽略的因素。

  我国新一轮的对外开放,要求我们要着力培育发展新的对外贸易运营模式,增创在全球贸易竞争中的核心新优势。近年来特别是金融危机后,深圳、上海等沿海城市的一些企业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向产品“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打造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四流合一”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快了国内流通和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步伐。东莞的外贸流通企业应该向这些先进企业学习,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努力将自身做强做大。政府方面,我们认为地方政府也应向先进的城市学习,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外贸专业企业转型升级、督促、引导外贸企业做强做大。

  办    法:

  1、出台政策并采取一些方式将东莞一些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且具有创新意识的外贸流通企业纳入先进性服务企业,全面适用国家、省及市有关鼓励帮扶企业的政策和措施。

  2、恢复实行原有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如“出口综合奖”等,建议将原奖励增长额改为奖励业绩。

  3、建议尽快兑现2010年票据及退税等贷款的贴息补贴,并继续实施融资贴息,帮助企业减轻压力。

  4、发挥外贸企业协会的作用,督促协会制订行业行为守则,加强行业自律,对违反行为守则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进一步遏制行业内恶性竞争情况的蔓延。


提案者: 李舜超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8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舜超委员:

  转来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扶持外贸流通企业,促进外贸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0120180号提案)收悉。提案中您结合我市外贸流通企业的实际,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感谢您对我市外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外贸专业公司在推动我市外贸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民营进出口企业已经成为我市外贸进出口的重要主体。一直以来,我们都非常重视对外贸流通企业的服务,近年来更是在政策、服务和管理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外贸流通企业的发展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一、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把保持外贸平稳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工作的力度、强度前所未有。

  一是减轻企业收费负担。金融危机时期,我们主动减免多项收费,包括减半征收一年堤围防护费,缓征一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每年为企业减负10多亿元,2011年9月开始又取消企业部分收费,每年再为企业减负3亿元,至此市级权限的企业收费已全面取消。同时,我们全面加强镇街企业收费项目的清理督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外贸发展的财政扶持。我们落实省市各项扶持资金,对于各项财政资助,确保第一时间兑现到企业,降低企业抢抓订单的成本。您所提及的“出口综合奖”, 当时主要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市作为省的配套措施而出台实施的。从今年开始,我市按照省有关要求,设立了每年2亿元、连续3年的促进口扶持资金,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

  三是对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为折合年利率的2%,每家企业可享受的全部贴息总额(包括融资地支持计划涵盖的其他贷款贴息)不超过50万元。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加紧兑现2010年票据及出口退税等贷款的贴息补贴。

  四是实施融资支持计划。今年开始,我们重启了10亿元企业融资支持计划,包括工业企业贷款支持、直接债务融资支持、组建再担保公司、鼓励金融创新四部分,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发债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给予年利率2%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加强对民营进出口企业的服务

  去年我们联合海关、国税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民营进出口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支持民营进出口企业集中优质资源对外拓展业务,引导和鼓励进出口规模较大、具有自主品牌、经营进出口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国际市场和新兴市场。另外,我们实施帮扶百家民企“走出去”计划,由市、镇重点支持100家重点民营进出口企业拓展新兴市场;积极搭建省、市各种“走出去”贸易平台,开展“走进东盟”等系列活动。

  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我们自2003年起设立了《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企业境外展览、电子商务推广、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资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市外贸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在有关政策的激励下,我市一般贸易进出口连续4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09年在全市出口同比下降16.0%的情况下仍逆势增长17.3%。2011年一般贸易出口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到134.1亿美元,同比增长40.6%。一般贸易进出口占全市比重从2008年的8.3%提高到2011年的17.2%。2011年,全市与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进出口191.2亿美元,同比增长19.6%,增幅高于全市8.4个百分点。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

  我们搭建了外贸企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高效联系通道,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统筹作用,协调行业利益,谋求外贸行业结构调整,促进改变传统贸易方式,实施多元化的经营;通过举办各种展览会、培训及研讨会,促进产品、学术交流,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为企业提供认证、法律等服务,以促进外贸企业健康发展;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接下来,我们将参考您的意见,进一步督促协会制定和落实行业行为守则,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市外贸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案的回复,供参阅。接下来,我局将在工作中继续关注您提出的问题,并积极探索更多的有效措施,扶持我市外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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