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自2007年1月召开的东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首次提出“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发展战略以来。东莞市政府陆续出台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其中重要工作之一即实现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为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东莞市设立10亿元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大力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在随后颁布的《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通知》中对资金使用的操作进一步具体化,明确了“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过程中,政府对于企业新设审批、变更登记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工本费以及验资等方面的实际费用给予全额资助,资产鉴定的实际费用给予50%的资助。

  根据东莞市外经贸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至今共有3329家“三来一补”企业成功转型。企业转型过程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工本费、验资费、清算审计费以及对资产鉴定费用资助情况为:2009年资助费用161万元,2010年资助71.4万元,2011年资助202.2万元。

  二、加工贸易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分析

  东莞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可谓成绩斐然,然而转型操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三来一补”企业和独资企业并存期间、“三来一补”企业注销过渡到独资企业设立初期,许多企业均遇到很多问题。其中较突出的问题:

  1、员工劳资关系的处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或企业合并、分立、迁移如何处理员工劳动关系,“三来一补”企业注销后,原有劳动合同的承继,补充协议签订等均是投资者比较困惑的问题,如厚街某制衣厂在转型过程中,投资者因不清楚两种企业形式转变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随即出现了对员工解释说明不充分,导致工人产生误解而引发管理层联合全厂三百多名员工集体罢工,投资者束手无策,甚至暂不敢返回大陆;

  2、国内市场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新的三资企业成立后,企业取得了内销权,但进军国内市场,拥有自主品牌和自由技术是能否在国内迅速发展的关键。转型前企业习惯了 “贴牌”生产加工贸易方式,加之对国内销售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熟悉,极易产生合同纠纷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如凤岗某螺丝厂在新独资企业成立后,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但尚无自有品牌,在印制产品宣传册中引用他人拥有知识产权的资料而导致因侵权涉诉。

  3、财税、海关方面问题。“三来一补”企业财税账目方面要求较低,但转型为三资企业后,如果在缺乏正确指导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在不清楚规定的情况下陷入“偷税漏税”甚或“走私”的误区。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加工贸易为主的“三来一补”企业来说,无论是企业管理还是经营模式都是相对简单,而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相对于前者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财税方面都更规范,也对企业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投资者对于国内法律的各项规定和政策却了解较少;同时政府相关部门的规范指引无法面面俱到,也不可能专设部门和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遇到的如政策、法律风险、财税处理等实际问题,暂时还没有实质性的协助解决途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情况下,转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考验,如果不能实现从“三来一补”企业到三资企业的平稳过渡而带来更多问题,将大大影响转型升级的成效。

  办    法:

  鉴于以上情况,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需要聘请专业的财税人士以及律师进行专项的辅导以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又要用好政府专项资金和不增加企业负担。因此提出下列方案:

  1、政府对于企业予以资助,新增“专业机构辅导补助专项资金”,将聘请专业法律或财税顾问的一定额度内的费用纳入政府专项资金资助或扶持的范围;

  2、相关政府部门牵头,建立辅导企业转型的支持平台,遴选一批专业能力强、声誉好、管理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服务团支持企业转型。


提案者: 张敬智、韩远颂、魏龙、李健豪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7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敬智委员、韩远颂委员、魏龙委员、李健豪委员:

  转来您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新增专业机构辅导补助专项资金的建议》(第20120175号提案)收悉。该提案提出了当前我市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意见。感谢您们对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局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提到的“员工劳资关系难处理、国内市场法律法规以及财税、海关方面政策不熟悉”等问题确实是我市很多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共同难题。近年来我局也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不少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例如搭建工作平台、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政策宣讲等。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扩大对企业转型的资助。为减轻企业转型负担,从2008年开始,我市在10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对企业在转型过程中新设审批、变更登记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工本费、验资费、清算审计费等方面的实际费用给予全额资助,资产鉴定的实际费用给予50%的资助,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转型成本。

  今年,我局通过对资金实施效果、具体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计划改变资助方式,对企业转型给予3万元的定额资助,资助范围不限于行政费、验资费等。我局鼓励企业利用该资助资金聘请法律、财税顾问等专业机构,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相关服务。

  二是完善转型升级辅导平台。金融危机以来,为帮助外资企业提升生产力,实现就地转型升级,我市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民建联、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等港台服务机构合作,搭建了帮助企业转型升级的辅导平台,为企业提供基本评估、深入评估、专项辅导等生产力提升辅导服务。例如我市与香港民建联建立的香港专业服务中心,为东莞的外资企业提供法律、金融、会计、科技咨询、管理顾问等一系列的咨询服务活动,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未来,我们将加强与这些机构的合作,充实和完善外资企业转型升级的辅导平台,探讨引进更多转型升级辅导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税务、知识产权等辅导的可行性,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得到转型流程以及转型后经营模式等方面的辅导服务。目前完善辅导平台的操作规程正在抓紧制定中。

  三是组织企业参加员工培训。为帮助转型企业熟悉独资企业的法律、税务等制度,我们将积极发动企业参加人才培训,并对企业给予资助。同时,我们将根据企业需要,继续联合国税、外管、人力资源、科技、海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或机构开展政策宣讲会、培训班等活动,指导企业了解转型企业在管理、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制度。

  四是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收集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操作问题,利用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莞关联席会议等平台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将已解决的问题汇编成册,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还计划联合海关、检验检疫、质监等部门建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联络会议制度,除联合举办政策宣讲和辅导活动以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共同研究解决企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以上是我们对您们提案的回复,供参阅。接下来,我局将在工作中继续参考您们提出的建议,在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加大扶持力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实质性的帮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外经贸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