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对欠发达村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欠发达村的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但有些扶贫政策仍然没有用好。特别是201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的方案》,5年安排市内扶贫资金7.51亿元,每年约1.5亿元,主要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促进困难群众充分就业。就2011年安排1.28亿元市内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来看,使用效果甚忧,截止12月,发放扶贫资金2689万元,扶贫资金使用率只有21%,主要是2011年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8100万元资金尚未使用。同时,两年5400万元定点帮扶资金仍有1545万元未落实项目;符合条件的122个村中(前后两个帮扶周期的欠发达村),仍有26个村未申请使用市财政扶持免息借款1.1亿元,这使我市的扶贫政策未能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这些扶贫政策没有用好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土地资源制约。受土地规划限制,多数镇村已无用地指标,即使有项目有资金,项目也难以落地。二是缺乏投资渠道。一方面,欠发达村普遍欠缺启动资金和优质项目。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投资渠道,部分欠发达村的市财政扶持资金难于使用;同时,部分欠发达村积累资金难有出路。如90个欠发达村现有土地款余额7.86亿元,有14个欠发达村土地款超千万元。由于缺乏投资渠道,这些资金无法有效盘活。三是收益率10%以上要求偏高。大部分镇街统筹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主要是入股厂房物业或建设工业厂房。由于近年全球经济低迷,国内通胀加剧,企业利润压缩,全市农村平均资产收益率已从2009年的9.9%降至去年的6.4%。即使工程项目落地,由于投资规模小、成本高、回收期长、收益率也难于达到10%以上。
办 法:
一是实施用地倾斜。大部分欠发达镇村都是农保区集中的镇村。这些镇村为我市的农田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我市扶持这些欠发达镇村发展优质项目时,在项目用地上能否给予一定倾斜,优先考虑给予项目用地指标。
二是拓宽投资渠道。针对部分欠发达村免息借款、优质项目补助资金和土地款无投资出路问题。建议由市委政研室、国土、规划、财政、建设、农业等部门会同市信托投资公司等有关企业研究,出台拓宽欠发达村投资渠道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优先吸纳欠发达村资金入股,并引导集体资金合理参与金融产品,共享全市经济发展成果。具体可在市信托投资公司、东江水务集团公司等市属企业的投资项目中,在虎门港、东莞轨道交通和高速路的融资项目中,在生态园、松山湖和有关工业园区、市外(如韶关、惠州等)产业转移园区中预留扶持项目;在本地企业包装上市、市镇重点建设项目中,创造条件吸纳欠发达村资金入股。这样可以解决我市部分欠发达村有钱没地、没发展项目的难题。
三是放宽项目条件。建议适当放宽扶贫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市财政扶持项目审批条件。如对发展优质项目、“三旧”改选项目和参股镇街优质项目等,在计算项目收益率时,适当放宽条件,不要要求太高,对用地成本能否不计或少计。
四是创新镇村统筹。以村级体制改革、“三旧”改造、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契机,选择有条件的欠发达村组实施镇村统筹开发,撤并弱小村组,整合土地和项目资源,做大做强优质项目。同时,含有欠发达村的镇街,要切实增强镇村统筹发展意识,树立属地帮扶责任,加大对属下欠发达村扶持力度,对欠发达村实行多予少取,积极探索“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经济开发模式,通过土地作价、资金入股等方式,引导扶持欠发达村共同参与镇级统筹开发,从而加大优质项目补助资金和市财政免息借款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