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对欠发达村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欠发达村的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但有些扶贫政策仍然没有用好。特别是2011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的方案》,5年安排市内扶贫资金7.51亿元,每年约1.5亿元,主要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促进困难群众充分就业。就2011年安排1.28亿元市内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来看,使用效果甚忧,截止12月,发放扶贫资金2689万元,扶贫资金使用率只有21%,主要是2011年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8100万元资金尚未使用。同时,两年5400万元定点帮扶资金仍有1545万元未落实项目;符合条件的122个村中(前后两个帮扶周期的欠发达村),仍有26个村未申请使用市财政扶持免息借款1.1亿元,这使我市的扶贫政策未能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这些扶贫政策没有用好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土地资源制约。受土地规划限制,多数镇村已无用地指标,即使有项目有资金,项目也难以落地。二是缺乏投资渠道。一方面,欠发达村普遍欠缺启动资金和优质项目。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投资渠道,部分欠发达村的市财政扶持资金难于使用;同时,部分欠发达村积累资金难有出路。如90个欠发达村现有土地款余额7.86亿元,有14个欠发达村土地款超千万元。由于缺乏投资渠道,这些资金无法有效盘活。三是收益率10%以上要求偏高。大部分镇街统筹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主要是入股厂房物业或建设工业厂房。由于近年全球经济低迷,国内通胀加剧,企业利润压缩,全市农村平均资产收益率已从2009年的9.9%降至去年的6.4%。即使工程项目落地,由于投资规模小、成本高、回收期长、收益率也难于达到10%以上。

  办    法:

  一是实施用地倾斜。大部分欠发达镇村都是农保区集中的镇村。这些镇村为我市的农田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我市扶持这些欠发达镇村发展优质项目时,在项目用地上能否给予一定倾斜,优先考虑给予项目用地指标。

  二是拓宽投资渠道。针对部分欠发达村免息借款、优质项目补助资金和土地款无投资出路问题。建议由市委政研室、国土、规划、财政、建设、农业等部门会同市信托投资公司等有关企业研究,出台拓宽欠发达村投资渠道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优先吸纳欠发达村资金入股,并引导集体资金合理参与金融产品,共享全市经济发展成果。具体可在市信托投资公司、东江水务集团公司等市属企业的投资项目中,在虎门港、东莞轨道交通和高速路的融资项目中,在生态园、松山湖和有关工业园区、市外(如韶关、惠州等)产业转移园区中预留扶持项目;在本地企业包装上市、市镇重点建设项目中,创造条件吸纳欠发达村资金入股。这样可以解决我市部分欠发达村有钱没地、没发展项目的难题。

  三是放宽项目条件。建议适当放宽扶贫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市财政扶持项目审批条件。如对发展优质项目、“三旧”改选项目和参股镇街优质项目等,在计算项目收益率时,适当放宽条件,不要要求太高,对用地成本能否不计或少计。

  四是创新镇村统筹。以村级体制改革、“三旧”改造、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契机,选择有条件的欠发达村组实施镇村统筹开发,撤并弱小村组,整合土地和项目资源,做大做强优质项目。同时,含有欠发达村的镇街,要切实增强镇村统筹发展意识,树立属地帮扶责任,加大对属下欠发达村扶持力度,对欠发达村实行多予少取,积极探索“市镇主导开发,市镇村三级分利”经济开发模式,通过土地作价、资金入股等方式,引导扶持欠发达村共同参与镇级统筹开发,从而加大优质项目补助资金和市财政免息借款使用效益。  

提案者: 李小帆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提案第 20120166 号的答复

  李小帆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用好扶贫政策加快脱贫步伐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16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国土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用地倾斜问题。

  2008年,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尽快做好年度剩余指标批次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国土资〔2008〕268号),将2008年度剩余3393.522亩指标用于解决2007、2008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不涉及征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用地,重点是欠发达村集体基础设施。关于支持欠发达镇村发展优质项目所需用地指标问题,我们通过引导欠发达镇村加强土地统筹整合力度,通过闲置地、批而未供土地调整置换解决;帮助欠发达镇村向市重点办申请将拟引进的优质项目纳入为市重点工程项目,由市解决项目用地指标。

  二、关于拓宽投资渠道问题。

  为帮助解决部分欠发达村有钱没地、没投资渠道的问题,我市积极引导镇街统筹属下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拓宽投资渠道。如:麻涌镇为解决镇内各村(社区)闲置土地款保值增值问题,2010年起委托东莞信托公司制定了年收益不少于6%的理财产品,截至今年4月,已有5个经联社26个经济社共投资2.35亿元于该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1541.6万元,比一年期定期存款增加收益719万元。

  对欠发达村投资资金的投放方向和收益方式,我们建议应充分尊重股民或全体村民的意见,按自愿原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从投资项目的选择、投放以及收益分配权责等都必须履行公开程序,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投资项目需满足收益和风险可控的要求,市或镇村部门需明确一个专门部门负责具体资金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管体制,防范投资风险。下来我们将深入调研,联合多部门制定帮助欠发达村拓宽投资渠道,解决有资金没有投资出路问题。

  三、关于放宽项目条件问题。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加大市内扶贫财政投入的方案>的通知》(东委发【2011】6号),由市财政按欠发达村户籍人口数1500 元/人的标准,5 年内给予定额财政补助。补助金额不大于投资额,补助资金可用于发展优质项目、“三旧”改造项目,或参股镇街优质项目,年收益率需达10%以上,其中属参股项目的参股期限不能少于10 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以村办企业、村建厂房出租等形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已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因此,按照我市村(社区)经济发展的现行模式,单靠村(社区)在自身区域资源内寻求进一步的发展,是较为困难的。要从根本上帮扶欠发达村发展经济,增强造血功能,更好地利用市内帮扶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必须要发挥好市、镇对村级发展项目的统筹指导作用,以整合资源、集约发展模式开创新的扶贫思路。对于放宽项目条件问题,提案认为收益率10%偏高。就当前情况,为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投资项目更应注重投入与产出效益、资金效益、土地效益、环境效益,在不计用地成本和银行利率的前提下,直接按投入与产出计算,这样设定10%的收益率是较为适当的。如要降低收益率,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关于创新镇村统筹问题。

  我市积极引导有欠发达村的镇街统筹镇内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增强欠发达村的“造血”功能。在审核各镇街申报的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时,优先考虑镇村统筹开发、镇街积极让利欠发达村的优质项目。2011年我市为符合条件的15个欠发达村9个优质项目发放了补助资金5316.6万元,其中洪梅镇统筹镇内7个欠发达村参股洪梅电器厂铭励及二期宿舍楼项目获得补助资金2623.95万元。各镇街不断加强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属下欠发达村力度。沙田镇实施“镇统筹发展,镇村收益共享”的发展模式,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统筹开发园区优质项目,优先安排镇内欠发达村入股,提高欠发达村的资产收益。共安排了宝田、盈莱、源富等3个优质项目,5个欠发达村均充分用好贴息贷款和土地款等入股成为股东。目前,宝田、盈莱等2个项目已建成产生效益,为每个欠发达村增加集体收入约150万元。

  为进一步扶持欠发达村发展,创新镇村统筹形式,市委、市政府将市内扶贫帮困工作继续列入2012年十件实事。今年3月1日我市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上,徐建华书记在会议上指出:各镇街、各帮扶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分享发展成果”的统筹发展理念,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带动欠发达村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镇街产业项目。下来,我们将按照会议精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引导有欠发达村的镇街增强镇村统筹发展意识,对欠发达村多予少取,帮助欠发达村通过土地作价、资金入股等方式参与镇级统筹开发的优质项目。目前,我市正联合多个部门研究政策,指导镇村统筹开发优质项目,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帮扶欠发达村的各项工作,继续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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