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处在人生的成长期,新陈代谢旺盛,所需要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数量相对要比成年人高,如果营养不均衡则会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会造成学习时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视力下降等状况。由于各种原因孩子们在上学期间很少能在家里解决三餐,很多孩子住校更是大部分时间都不能在家就餐,目前我市的很多学校都是采取外包形式让社会人员承包食堂,食堂饭菜花色简单,口味长期没有变化,学生认为不可口,不爱吃且排长队麻烦,所以很多学生只能到学校周边小店就餐去吃饭或吃快餐面或吃些小零食,而学校周边小店食品安全问题、卫生问题都令人担忧,小型餐饮店和流动商贩,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大量使用一次性餐具,既对青少年的健康造成影响,又对环境产生影响,有的经营商贩无健康证明,经营环境、设备简陋,卫生条件比较差,餐饮卫生无法得到保证。学生相比成人又更缺少相关知识无法辨别食品的健康与安全。学生的任务是学习同时还是长身体,而拥有健康的身体是取得优良成绩的根本,因此无论是政府、学校还是社会都要更重视学生饮食健康安全的问题。

  办    法:

  1:各级主管主门要给与学校食堂适当的经费、人员、设备配备,让学校有能力办好校内食堂,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将校内食堂办得好坏纳入校领导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

  2:学校不能简单将学校食堂外包,要花心思尽可能办好学校食堂,不仅要安全卫生还要考虑营养科学合理,菜式多变,吸引学生在校内就餐;

  3:学校定期、多形式就食品安全问题对学生进行教育,讲明利弊,进一步增强学生对食品安全的科学意识,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向孩子们灌输食品安全的理念;

  4: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提案者: 黎小艳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63号提案的答复

  黎小艳委员:

  您好!您提出“关于合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健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涉及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我市历来重视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与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等相关单位认真履责,加强沟通,在食堂管理上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我局2010年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多个文件,并经常性地开展对学校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等情况的督查工作。各镇街教育管理部门也普遍重视辖区内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将学校食堂财务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将学校食堂食品纳入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体系。通过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全市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经营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学生利益。近几年来,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大幅下降,没有发生大的事故。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家长和学生对学校食堂饭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堂饭菜越来越成为广大家长和学生关注的热点。虽然我们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社会各界的企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我局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并吸收市政协代表相关提案意见,于近期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定我市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东教计〔2012〕9号)。下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要求各镇街宣教办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到各学校进行抽查、走访,加强对学校食堂经营、卫生等情况的监督。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具体落实以及卫生、德育(政教)、保卫等部门和师生代表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堂管理相关问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选取适合条件人选,设为专职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全面管理,抓好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要求所有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食品准入制,完善进货台账,做好原材料检测,严禁“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学校,从源头上确保食物安全;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原料储存良好,餐具每餐清洁消毒,饭菜留样且保存48小时。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师生安全。

  三是推动食堂原材料采购正规化。鼓励学校食堂原材料实行配送,由学校按实际需要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依据市农业局推荐的“菜篮子工程”原材料供应商目录,优先直接从市外供莞蔬菜基地、本地肉联厂、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选择优质蔬菜和肉类供应商。对于米、油、面、调味品等大宗原材料,要选择信誉高、质量好、知名度高的品牌产品,与配送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由生产厂家直接配送到食堂,减少中间环节,节省食材成本。

  四是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经营。对于个别确需服务外包的食堂,必须履行报备手续,通过招标程序引进具备资质的承包商,并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严格限定承包商利润率。

  五是着力改善学生膳食营养。要求设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均要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营养师,营养师参与到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制作饭菜给予营养指导。学校要科学制定每周食谱,做好每周食谱公示。食谱的制定要有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参与,广泛听取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意见。学校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膳食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意见改进膳食营养管理工作。

  六是建立健全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度。重视加强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寄宿制中小学校都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营养师、学生、家长、教职工、行政人员组成,独立于学校行政架构,负责对食堂和小卖部的原料采购、卫生状况、饭菜质量、价格以及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要定期召开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发放“学生膳食调查问卷”,听取意见改进膳食营养管理工作。

  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环节多,牵涉广,需要教育、卫生、食药监、物价、财政等多部门协调配合,需要各学校尽职尽责落实食堂管理各项要求,也需要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办法,健全管理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我市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堂的满意度,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针对我市学校食堂所提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指导和监督我市教育各项工作,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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