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三区”、“四城”是东莞未来五年辉煌蓝图的主要架构,其中放在首位的就是建设“全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五年来,东莞每年计划向科技投入10个亿,推出了一批科技发展鼓励政策,扶植了一批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与上市,建立了一批公共科技平台,设立了首个科技与风险投资基金,引进了部分产业急需的科技人才,在东莞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相结合的良好氛围,为东莞的产业转型升级探明了科技创新的道路,为东莞的经济社会双转型做出了初步的成绩。由于缺少从镇街到企业的科技与产业融合的管理体系,我市基层的科技管理工作明显滞后,严重影响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普遍融合发展。东莞的产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撒落在镇街所属的各管理区,由于历史上“重引进轻发展”的原因,大多数镇街和各管理区都没有科技工作的正规编制,近年各镇街虽然设立了科技办,但由于没有正规的编制和常态性的经费保障,科技工作往往是挂靠在某个部门并由人兼职,科技工作的开展常常处在被动应付局面,没有挑选熟悉情况的专业人才去管理,更谈不上建立镇街—管理区—企业的三级科技工作管理体系,这样做的结果是:上级的科技资源和鼓励政策往往得不得推广和贯彻,企业的科技需求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反应和满足,镇街往往不能根据产业的具体情况和能掌控的科技资源作出区域性科技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操较强的引导政策,在东莞基层的操作层面上出现了科技与产业融合的基础断层,使我们的“科技东莞工程”对产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效力大打折扣。东莞要建设全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必须加快完善我市的基层科技与产业融合的管理体系建设。

  办    法:

  一、加强科技与产业融合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于过去东莞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和市场经济自然形成,而科技对产业的影响,具有时间性、风险性和技能性等特殊要求,基层领导多数缺乏科技素养和正确认识,科技工作在东莞镇街和管理区往往被边缘化,长期得不到真正的重视。

  二、提供财政经费和编制,选拔合适的人才,建立镇街—管理区—企业三级联动的科技与产业融合管理体系。科技创新是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唯一出路,任务艰巨,道路漫长,不是成立一个临时性的科技办可以完成的事。

  三、大力发展与引进科技和产业服务业,加强对现有科技平台的管理和引导。东莞的产业服务还处在初级阶段,必须加大政策扶植力度。东莞现有的科技平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对其运行缺乏监管和考核,还没有充分发挥其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四、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培训与学习,加大科技工作对基层政绩的考核力度。出台科技与产业融合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使基层的科技与产业融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特色化。  

提案者: 王旭珍

  王旭珍代表:

  《关于加快完善基层科技与产业管理体系建设,为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保障基础的建议》提案收悉。您指出,目前我市缺少从镇街到企业的科技与产业融合的管理体系,大多数镇街和各管理区都没有科技工作的正规编制,严重影响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普遍融合发展,因此建议市政府要加强科技与产业融合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供财政经费和编制,选拔合适的人才,建立镇街—管理区—企业三级联动的科技与产业融合管理体系;大力发展与引进科技和产业服务业,加强对现有科技平台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培训与学习,加大科技工作对基层政绩的考核力度。我们认为建议非常中肯且符合东莞实际。根据提案提及的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快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加快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道路,依靠科技和金融推动产业发展,提升科技与金融对产业的贡献率。特别是东莞市第十三届党代会以来,明确提出把东莞建设成为全省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的要求。我们前期主要开展工作包括:一是加快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徐建华书记在市科技局《关于2011年科技工作的情况报告》(东科〔2012〕2号)上批示(节选):近期希望就加快与省科技厅共建中以科技园项目、建设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行动方案作一深化研究。我局马上着手研究关于建设全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总体方案等,初步形成了方案的起草提纲,得到了徐书记的认可。接着,何跃沛局长带队先后赴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等拜会了有关领导、专家,请他们对东莞建设全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提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快出台科技金融与产业结合的政策。我局与政策研究室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与,目前已经起草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将近期出台。三是筹备全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会议。为加快建设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创新型经济强市,我们计划今年底召开全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会议,目前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中心,重点实施引进科技资源、培育创新主体、建设科技载体、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建设人才队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等七大计划,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努力实现高水平崛起。

  二、争取加强镇(街)科技力量

  目前,各镇(街)科技力量确实存在不足,2006年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以来,镇(街)科技工作任务大大增加,镇(街)科技部门压力较大。我们认为,在新的形势下,科技工作任务必然日益繁重,业务量必然越来越大,必须通过镇(街)与市联动来共同执行和落实,而且科技工作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而不是行政许可,需要较多工作人员。为加强基层科技部门和科技队伍建设,我们采取各种方式争取充实镇(街)科技力量。一是与有关部门沟通,探索解决方式。3月中旬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通过发放表格、走访镇(街)、召开座谈会、外出取经等方式,基本掌握了我市镇(街)科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我们将争取采用增加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我市镇(街)科技力量。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等方式减轻镇(街)科技部门负担。市政府已经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省政府也公布了《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其中就有科研类别,我们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的形式,提高社会组织对科技工作的参与度,也减轻镇(街)科技工作的负担。

  三、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解决镇(街)科技力量不足的另一个途径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提升科技部门工作的组织效率,弥补镇(街)科技工作人员的不足,提升科技工作的管理水平。2010年,我们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办法》和《东莞市科技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科技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整合已有的各类平台,并进一步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一是加快完善载体建设。以松山湖高新区、孵化器、专业镇创新平台为载体,引导高端科技要素和科技服务机构集聚,构建集信息、研发、金融、物流、培训、展示、合作、检测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我市科技服务机构联合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科技服务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二是培育科技服务机构。每年根据科技服务机构的工作基础、专业水平等认定一批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并根据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业绩,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评出优秀市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三是构筑高层人才高地。全面推进科技咨询师、项目管理师、技术经纪人等职业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科技服务水平。对获得资格认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给予报销。  

办理单位: 东莞市科技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