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均有保障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益的规定,而公安机关保障律师会见权不仅是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一个重要保障,也是执业律师本身的一种法定权利。在东莞,检察机关与法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力方面相对比较到位,但在侦查阶段对律师尤为重要的会见权,还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没有统一机构、统一做法接待、办理律师会见手续,造成律师权益不能保障,甚至个案还会出现严重的违反刑诉法的情况,绝大多数的案件在侦查阶段都不能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1、机构不统一
东莞有三十多个公安分局,另有几个直属支队,这些办案单位对待办理律师会见手续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分局直接在法制室接收律师材料,有的在派出所接收材料,有的在刑警队接受律师材料,如:常平分局在法制室接收材料,长安分局在派出所接收材料。每个办案单位未统一设置机构,对律师造成很大不便,从而延伸产生很多问题,详见下述。
2、做法不一、要求不一,绝大多数都不能及时地接收律师会见材料,绝大多数案件都不能依法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不同的机构在接收了律师材料后,会有不同的做法。一般法制室接收材料后,会联系经办民警,办理《会见通知书》,然后由民警陪同进行会见;派出所一般都是内勤接收材料,接收材料后也会联系经办民警,《办理会见通知书》然后由民警陪同进行会见;而刑警队的话,一般来讲,都要找经办的民警才能接收律师的材料。
这样不统一的做法会造成很大不便,甚至是到了违法的程度。举个例子,法制室联系到经办民警,经办民警不在,那么就会要求律师等待,在刑警队如果找不到经办民警的话,连材料都不会收,根本谈不到权益保障的层面。在东莞刑事民警工作量大,有的经办民警又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益、律师权益漠视的情况下,能不能在法定的48小时内顺利会见到当事人,是要看律师走不走运了,有的单位又坚持律师会见时民警陪同,还要等民警有没有时间,如果民警无时间安排不过来,就一直等,律师遇到过最离谱的是在交了会见手续后,竟等了一个月才安排会见。有的案件甚至等到了检察院,公安还没有安排会见的音讯。
3、律师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无有效的救济途径,特别在侦查阶段,如果民警一直不安排会见,律师甚至都联系不到经办民警。打民警办公电话,如果民警恰好在的话,可能会接听,接听也一直推托,如果经办民警不在的话,向经办单位要经办民警的手机号码都是要不到的,称之为民警个人隐私,这种对法律的漠视、对律师权益的漠视、对刑诉法的违反让律师无能为力。
办 法:
二、改善律师执业中会见权的建议
1、由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牵头,依法制定全市公安机关统一的侦查阶段律师办理会见制度,要求明确,制订细则,设立统一的律师材料接收机构,建议由各单位法制部门统一收件,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要求,于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如果经办单位认为有必要陪同,也必须于48小时之内安排陪同人员,不能让律师等待民警有无时间而不顾刑诉法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做法与广州、深圳两地的做法相同。
如果能更进一步,效仿珠海、中山等地的做法,律师在公、检、法三阶段,直接凭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证直接到看守所会见,这种做法更符合法律,更体现法治精神,更文明,更便捷,既减轻律师的工作量,也减轻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量,还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建立案件查询系统,让律师、其他当事人能及时便捷地查询案件进展
一般的案件,律师是能够依法推知案件的进展,但是如果公安司法机关未按正常的法定程序办理,如快办快结,案件从侦查到起诉阶段,或到审判阶段,律师就不能及时地知晓。因此,在案件进展到一个独立的阶段的时候,应通知经办律师或当事人,让其知晓权利;或建立开放或半开放的查询系统,让律师可以自行查询案件的进展,也可以避免因律师不知道案件的进展而耽误案件的辩护。要知道,律师联系到案件的经办民警是很难的,并不是可以通过电话就可以轻易知晓案件进展。有时候即使联系到法制部门、经办人,也因不接受电话查询而对案件无从下手,律师曾有一个案件,刚介入的时候,委托人不知道具体是公安局哪个单位经办,电话咨询市公安局法制科,竟不接受电话咨询,不知道经办单位,后只能向省公安厅有关单位电话咨询,才得知具体经办单位。
律师曾经办中山市的刑事案件,中山市就在因特网上及时录入案件进展信息,不仅是律师、辩护人,包括其他亲戚、朋友,都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对外的网站上直接查询案件信息、被告的拘留、逮捕、起诉的情况,还可以留言咨询。从这点来说,东莞这个全国文明城市的法治文明,相比有些城市落后了。
3、加强看守所会见场所的硬件建设,需多设置会见窗口,使会见能够快捷、方便地进行。东莞市现有三个看守所,只有市看守所有六到八个窗口,会见基本无需等待;但第二看守所与第二看守所分所,关押人数多,会见律师多,律师会见除了第一批外,都需要等待,一般会见一个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需要半天的时间,而用到会见的时间只要一个钟左右,其他的时间都用于排队等候了。急需增加第二看守所(牛山)与分所(大朗)的会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