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东莞市政府发布了《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投资50亿元人民币、用10年时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这是东莞建设文化名城的现实目标和具体的行动纲领。首先,2003年,广东省被中央确定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标志着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序幕正式拉开。2009年,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东莞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更为可靠的政策依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方针,使东莞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面临难得的机遇。
东莞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蚝岗遗址、袁崇焕纪念公园、东莞可园、鸦片战争纪念馆、虎门销烟和东纵纪念馆等,构成东莞历史文化一系列璀璨夺目的明珠,其文化性质的重要性和独特性、文化资源的丰富性、文化地域的集中性及其历史延续性,特别是鸦片战争遗址群在近代中国历史地位中的重要性,是相当显著和不可多得的。此外,东莞人杰地灵,而且是著名的侨乡,本土文化资源丰厚。宗族祠堂、名人古墓、庙宇、道观、牌楼、碑亭、古塔以及独具岭南风格的历史建筑、传统艺术与民俗文化广泛地播散在市内各处,体现出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东莞人所创造的独具地域特色的风土人情、个性特征与地方文化。
广州、中山、佛山、梅州、雷州、肇庆等兄弟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东莞创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和范例。
因此,东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把握机遇,加大东莞文物古迹保护力度,加快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尽快提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
办 法:
1、明确目标、坚定信念。
根据《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近10年东莞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既定目标。过去几年,和周边许多成功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兄弟城市如中山、梅州、雷州等地相比,东莞虽然具有更为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创建工作起步较晚。与创建工作的要求相比,政府投入和重视程度均嫌不够,各项措施出台和见效也慢。因此,首先必须明确目标、坚定信念,把创建工作当作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当作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的大事来抓。
2、清理发掘、整合资源。
东莞历史文化资源,涵盖了以鸦片战争为代表的近现代历史、以袁崇焕公园为代表的近代历史、以蚝岗遗址为代表的古代历史、以可园为代表近代文化艺术史、以东纵纪念馆为代表的人民革命史资源,更为丰富的是深深根植于东莞本土生活而创造的地域文化,如前所述,宗族祠堂、名人古墓、庙宇、道观、牌楼、碑亭、古塔以及独具岭南风格的历史建筑、传统艺术与民俗文化广泛存在与东莞各地,这是东莞历史文化最真实、最正统的根。对这部分历史文化资源的清理发掘、登记造册、保护性改造和文化意义上的整合,是探究东莞地域文化深层意涵,形成东莞文化特色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必要性工作。
3、突出特色、创新理念。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在已有文化资源基础上的创新文化理念、丰富文化内涵、突出文化特色、再造文化载体的过程。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城的7个大类,即古都型、传统风貌型、风景名胜型、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特殊职能型、近现代史迹型、一般史迹型。客观地说,东莞历史文化资源的特征并不明显,选择任何一个类型申报,都存在某些资源重要性特别突出,另一些资源难以融合的困境。因此,必须在对东莞现有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的清理发掘的基础上,突出某一个重点作为历史文化的特色,然后进行文化创意和创新,以全新的文化概念将东莞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的文化整合,为从物质上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内涵加以必要的规定。否则,难以避免从地方及民族特色型、近现代史迹型、一般史迹型3种类型中进行三选一的选择,或者以创建复合型历史文化名城的名义开展创建工作,但这是对东莞整体创建工作不太有利的。
4、加大投入、提升内涵。
东莞正处于城市发展步伐日益加快的进程之中。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保护好东莞市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编制好历史文化载体的名册及其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建筑群。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按照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需要和条件,依据东莞历史文化资源的文化创意与整合所确定的创建思路,实施对列入保护范围的历史文化载体进行拯救、修缮和改造等保护性创造工程,丰富和拓展东莞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文化内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