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东莞市政府发布了《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投资50亿元人民币、用10年时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这是东莞建设文化名城的现实目标和具体的行动纲领。首先,2003年,广东省被中央确定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标志着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序幕正式拉开。2009年,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东莞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更为可靠的政策依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方针,使东莞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面临难得的机遇。

  东莞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蚝岗遗址、袁崇焕纪念公园、东莞可园、鸦片战争纪念馆、虎门销烟和东纵纪念馆等,构成东莞历史文化一系列璀璨夺目的明珠,其文化性质的重要性和独特性、文化资源的丰富性、文化地域的集中性及其历史延续性,特别是鸦片战争遗址群在近代中国历史地位中的重要性,是相当显著和不可多得的。此外,东莞人杰地灵,而且是著名的侨乡,本土文化资源丰厚。宗族祠堂、名人古墓、庙宇、道观、牌楼、碑亭、古塔以及独具岭南风格的历史建筑、传统艺术与民俗文化广泛地播散在市内各处,体现出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东莞人所创造的独具地域特色的风土人情、个性特征与地方文化。

  广州、中山、佛山、梅州、雷州、肇庆等兄弟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东莞创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和范例。

  因此,东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坚实的物质基础。把握机遇,加大东莞文物古迹保护力度,加快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尽快提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

  办    法:

  1、明确目标、坚定信念。

  根据《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近10年东莞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既定目标。过去几年,和周边许多成功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兄弟城市如中山、梅州、雷州等地相比,东莞虽然具有更为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创建工作起步较晚。与创建工作的要求相比,政府投入和重视程度均嫌不够,各项措施出台和见效也慢。因此,首先必须明确目标、坚定信念,把创建工作当作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当作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的大事来抓。

  2、清理发掘、整合资源。

  东莞历史文化资源,涵盖了以鸦片战争为代表的近现代历史、以袁崇焕公园为代表的近代历史、以蚝岗遗址为代表的古代历史、以可园为代表近代文化艺术史、以东纵纪念馆为代表的人民革命史资源,更为丰富的是深深根植于东莞本土生活而创造的地域文化,如前所述,宗族祠堂、名人古墓、庙宇、道观、牌楼、碑亭、古塔以及独具岭南风格的历史建筑、传统艺术与民俗文化广泛存在与东莞各地,这是东莞历史文化最真实、最正统的根。对这部分历史文化资源的清理发掘、登记造册、保护性改造和文化意义上的整合,是探究东莞地域文化深层意涵,形成东莞文化特色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必要性工作。

  3、突出特色、创新理念。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在已有文化资源基础上的创新文化理念、丰富文化内涵、突出文化特色、再造文化载体的过程。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城的7个大类,即古都型、传统风貌型、风景名胜型、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特殊职能型、近现代史迹型、一般史迹型。客观地说,东莞历史文化资源的特征并不明显,选择任何一个类型申报,都存在某些资源重要性特别突出,另一些资源难以融合的困境。因此,必须在对东莞现有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的清理发掘的基础上,突出某一个重点作为历史文化的特色,然后进行文化创意和创新,以全新的文化概念将东莞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的文化整合,为从物质上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内涵加以必要的规定。否则,难以避免从地方及民族特色型、近现代史迹型、一般史迹型3种类型中进行三选一的选择,或者以创建复合型历史文化名城的名义开展创建工作,但这是对东莞整体创建工作不太有利的。

  4、加大投入、提升内涵。

  东莞正处于城市发展步伐日益加快的进程之中。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保护好东莞市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编制好历史文化载体的名册及其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建筑群。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按照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需要和条件,依据东莞历史文化资源的文化创意与整合所确定的创建思路,实施对列入保护范围的历史文化载体进行拯救、修缮和改造等保护性创造工程,丰富和拓展东莞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文化内涵的。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52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大东莞文物古迹保护力度,加快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提案第20120152号)收悉。贵委会关心我市文化名城建设,特别是关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并提出宝贵意见,为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拓宽了思路,很有参考和借鉴意义。现就贵委会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问题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国家文物局评审通过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古迹特别丰富、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城市。国务院分别于1982、1986和1994年公布了三批共99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包括我省的广州、潮州、肇庆、佛山、梅州、雷州五市。自1995年后,名城审批机制由分批审批转向单个审批,近16年来国务院分六次仅公布了19座,其中中山市则是耗时五年于2011年借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的有利时机而成功申报的。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作为我市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我市各级政府都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

  目前,我市已出台并印发《东莞市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2011-2020年)》(东委办发〔2011〕5号,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计划从“文化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13亿元用于创建工作,在组织、法制、机制、人才等方面予以保障。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系统的、艰巨的城市发展工程,按照保护对象、工作内容、学科标准、专业要求、职能分工、适用法律的区别,划分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两大方面的内容。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以及博物馆事业建设,由文化文物部门组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包括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名镇、名村的保护,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组织实施。

  2011年6月,我市成立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由规划局牵头,办公室设在文广新局。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动员大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按照《实施意见》,结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和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东莞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当前,我市相关部门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一)充分利用普查成果,提高文物保护覆盖率。

  全面科学记录文物信息,积极申报和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文物线索2489条,实际登记文物信息1634条,核定登录文物点734处,普查覆盖率100%。同时申报和公布各级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文物普查成果纳入城镇建设规划。近两年,我市有蚝岗遗址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公布为第五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广九铁路石龙南桥等8处不可文物入选为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蚝岗遗址、广九铁路石龙南桥旧址等2处文物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申报省、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我市各镇(街)也积极公布镇级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目前,厚街、望牛墩、东坑、洪梅、樟木头、谢岗等7个镇(街)公布了75处镇级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了保护责任制。市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公布工作也在积极筹备之中。

  (二)科学修缮文物,保证资源完好率。市、镇(街)、村(社区)和社会共同筹资,落实经费2300万元,先后对陈莲峰墓、大片美税站等20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进行科学修缮,恢复了文物原貌,整治了周边环境。

  (三)加强对文物的研究,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近年来,我市组织普查队对东深供水工程、客家梯田、东江古堤、东莞抗日史迹等重大文物资源和跨镇街文物进行专题调查,项目覆盖了17个镇(街),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为开展专题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市普查办的统一协调下,各市属博物馆结合本馆的研究方向,开展地下文物、古建筑、碑刻、明清海防遗存等多项研究课题,现已出版一批研究成果。

  三、计划开展的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构建并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两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方面

  一是整合重要资源,建设城市人文景观。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和市场有效运作,整合具备开发价值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城市人文景观,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袁崇焕爱国文化主题园区、东纵红色旅游主题公园、虎门村头遗址公园等一批城市特色休闲公园、遗址公园和主题公园,把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提升历史文化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是科学保护利用,打造鸦片战争品牌。全面实施《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保护规划》,开展虎门炮台旧址二期维修工程,对旧址内的核心文物进行修缮,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以销烟池、节兵义坟、水师提督衙署寨墙等系列文物为依托,结合虎门镇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整合大人山人文生态资源,规划建设林则徐销烟池遗址公园。以虎门销烟和鸦片战争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将历史人文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规划建设中国近代史主题公园,擦亮和做大虎门作为中国近代史开篇地的历史文化品牌,打造有影响力的国际文化品牌和旅游胜地,凸显城市文化特色。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方面

  此项工作包括启动历史建筑保护、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完善名城保护机制、保护修缮历史街区、恢复东莞历史风貌以及保护名镇名村。按照《东莞市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2011-2020年)》的要求,此项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实施,我局配合协助。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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