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支撑,需要构建自己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东莞共有8所普通高校,分别是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学院(东莞校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这8所普通高校中,有5所是民办高校。不难看出,民办高校是东莞普通高校的重要力量,而民办高校中又有一个庞大的教师队伍。

  民办高校教师压力大、工资低,因此东莞很多民办高校的教师流动量很大。东莞民办高校每年都会招收一批刚毕业的研究生,但刚毕业的研究生很难上好相关课程,因为需要在知识结构和授课技巧上进行消化和理解,不可能高强度地工作。正因为低待遇、高压力的工作特点,东莞民办高校的教师在知识、年龄和职称的结构比例上是失衡的。教师结构比例的失衡,影响到东莞的人才队伍建设。难以吸引到东莞相关重点产业所需要的人才。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质量,影响到东莞的可持续发展。

  办    法:

  1.建立民办高校的教师准入机制。

  2.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对民办高校的学费收入分配给出一个明确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教师待遇、办公支出、设备更新以及利润的百分比。避免学校举办者只是愿意把钱投入到硬件设施,而疏于增加教师的待遇。

  3.建议政府对民办高等学校教师进行财政扶持。凡是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高等学校教师,可以按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退休金。

  3,建议财政每年投入民办高等教育一定数量资金。对于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高等学校,根据民办高等学校在校生的人数,按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以落实教师社会保障、足额缴纳教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部分,落实民办高等学校教师最低工资制度和相应会计制度。

  4.建议政府制定政策,引导东莞高新企业与东莞高校合作办学,对符合东莞产业政策的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平台的投入,可以进行税费方面的冲减。以加快东莞相关产业人才的培养,促进东莞相关高新产业的发展。

  5.根据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结合高校实际,开展科研项目,可以让民办高校适当的参与到承接建立市一级科研平台,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更加能适应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14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

  你们提出“关于政府对东莞民办高等教育进行财政扶持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职能,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民办高校的教师准入机制问题,目前国家有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文件,已就民办高校的教师准入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二、我市是地级市,根据我国教育现行管理模式,高校实行“中央与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因此,我市无权制定民办高校学费收入分配政策,目前,国家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高校办学评估等政策法规,都有相关的内容涉及。

  三、我市一直重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优惠政策,保障民办教育权益。2010年,出台《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从2010年起至2014年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这一政策同样惠及民办院校。在发放扶持资金及民办学校年检时,也对民办学校落实教师社会保障及购买社保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我市一直鼓励和引导高校与东莞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并努力为这种交流对接提供帮助。如在2011年,我局与科技局产学研科共同努力,组织了近60家企业与东莞理工学院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项目对接,初步达成了科技项目合作意向25项,通过这样的互动交流,增进了高校和企业的相互了解。在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思路,全力构建东莞服务型高等教育体系(包括民办高校),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工程。努力提升在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及层次,增强高校培养人才、创新科技、引领文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使在莞高校在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大科技东莞工程的投入,每年规划20亿元,用于科技东莞和企业转型升级的专项资金。这项专项资金向全社会开放,我市鼓励在莞高校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在城市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共建研究、开发、转化等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增强在莞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全面提升在莞高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期待你们进一步的关注。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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