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129号的答复
邓兆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129号)收悉。提案通过深入分析研究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并就如何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颇具建设性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以建设幸福东莞为目标,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
为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我市进一步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初步建成市、镇街、市场三级食品检测网络。全市共有5个市级食品检测机构、32个镇(街)级食品检测机构和585个集贸市场、超市检测点,监测范围涵盖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我市各食品检测机构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据统计,2011年,市镇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共累计检测蔬菜样本62万份、生猪及其肉品样本36.5万份;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8.6%和99.9%。市海洋与渔业检测部门抽检水产品样本795批次,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6.8%。市质量检测机构共抽检产品3302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87.8%。市工商部门抽检重点食品6947批次,合格6302批次,合格率90.72%。市食药监部门共抽检食品920批次,合格率为86.2%。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共抽检食品3700多批次,检测项目71500多项,合格率为99%。严密检测和实时监控,为我市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保障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加强食品安全立法。
食品安全标准直接关系老百姓健康权益,关系产业行业发展和贸易利益。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比较分析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日本、美国等国际组织、国家以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经验,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和居民膳食暴露量,结合我国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具体情况,初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标准体系,内容涵盖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包括食品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条件、卫生管理、产品出厂前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目前我国已制定公布185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了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加快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清理工作,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
我市流动人口较多,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为此,我们不断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水平,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和规范操作水平,提高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例如我市每年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一是由经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在活动期间召集被监管对象开展专题培训讲座,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和业务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二是市食安办印制了“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小折页”12万份,食用油宣传海报1.6万张,并制作了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东莞电视台滚动播报,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三是各镇街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科普常识、法律法规,介绍各部门监管职能和相关工作,解答消费者疑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
(四)加强“地沟油”的监管。
目前,我市“地沟油”采取分环节监管模式,各镇街、各职能部门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作用,加强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协力做好“地沟油”监管工作。
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餐厨废弃物属于HY05严控废物,我市现有1家单位取得《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HY05类(废白土、皂角)处置资质。该单位2010年已建成年处理能力5000吨的地沟油处理线,目前正在申领《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地沟油类别的处理资质,尚未开展地沟油处理业务。2011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前往深圳、广州、重庆、西宁等地的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实地调研,学习餐厨垃圾处理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为我市今后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设施建设吸取了经验。为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起草了《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现已报市法制局进行第二次审核,并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实施,以推动我市餐厨废物管理迈入法制化监管轨道。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我市早在2004年就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包括食药监、农业、海洋渔业、质监、工商、卫生、经信等20个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自2011年3月12日起,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市食药监局调整至市卫生局。市政府还明确要求各镇街指定专门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从而建立起市、镇两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市政府明确了各镇街、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并由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镇街与各村(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也签订了责任书,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完善了食品安全督查考核机制。从 2006年开始,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市食安委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各镇街、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底组织对各镇街进行综合考核。四是完善了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我市通过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夯实食品安全社会道德基础。五是完善了部门食品安全联动机制。我市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衔接,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办、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部门联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六是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我市制订了《东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统一研判、处置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多次举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镇街、各部门也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制度,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
(六)增加食品安全财政投入。
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财政投入。2012年,我市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纳入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投入6000万元,全面提高蔬菜、生猪及肉品、水产品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食品抽检频次,定期发布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建设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生猪屠宰实行全过程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参考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今后我市将加大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食品检验检测平台,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建立快速、便捷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信息平台。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实行科学监管,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食品源头监管。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建立食品档案,强化溯源管理,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
(三)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食品安全责任追究、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食品安全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不断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渠道,通过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等各类活动的开展,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地沟油”综合整治。
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的最佳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接下来我们将着力完善针对餐厨废弃物的疏堵结合措施,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的溯源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政策措施,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台账登记制度,禁止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和鼓励生物柴油等环保企业来莞投资设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建设,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地沟油”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市、镇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强化政府的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本市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避免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出现职能交叉问题,强化监管资源整合和监管协作,促进本市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
(六)加强过期食品监管。
积极建立企业自律、市场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过期食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制度;鼓励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举报相关企业违法处理过期食品的行为;加强市场巡查、食品检测和专项检查,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管,严惩销售过期食品或使用过期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七)强化经费保障。
逐步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综合协调经费、食品抽样检验经费纳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监管设施设备,提高监管检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