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得到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我市登记在册民营企业有99%属於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比最大。当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是不少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原因主要是:

  一、企业转型升级,融资需求加大。中小微企业近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接单难、招工难、成本涨、融资难、营销难”等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众多小微企业感到危机重重,为应对各种不利的外部环境,小微企业加紧了升级转型的步伐,由此增加了其对外源融资特别是银行贷款和民间资金的需求。

  二、货币政策趋紧,中小微企业融资愈加困难。国家多次提高商行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大中型商业银行纷纷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抬高贷款门槛,造成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在正规金融机构求贷无门。

  三、中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各种局限性导致其融资贵。中小微企业多数只能依靠民间高利贷高利率融资,民间高利贷月利率一般为5~6%,最高的达到年利率120%,高利贷进一步拉升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当前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归根结底是固有的金融改革滞後在宏观调控背景下的突出反映,症结在政策体制。我市 实体经济体系已经高度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可我们的金融体系却是相对单一化,金融创新不足。破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的办法就是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实现金融创新和改革。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办    法:

  (一)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

  1.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应注重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尤其是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2.由政府设立由政府直接控制和出资的非盈利性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如社区银行),专门向缺乏资金但有市场、有前途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融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3.市一级和各镇街均建立和健全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商业性融资,补充政策性融资的不足。另外,可以鼓励建立中小微企业亘助担保基金。

  4.完善风险投资法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化运作,支持高科技中小微企业发展。

  (二)将中小微企业融资重要来源的民间借贷合法化、经营规范化。

  1.我市要针对民间借贷制定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宣傅和执行力度,全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一方面使民间借贷走到“阳光”下;另一方面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防止高利贷挑战金融安全底线。

  2.通过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探索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管理中心,从而订立凡民间借贷必须经登记、监督等相关制度。

  3.集合民间资金,设立新型金融合作社,建立更多的真正的民间合作金融组织,吸收企业、民间团体和个人为会员。

  (三)搭建政府、企业、金融监管机购、银行、民间借贷组织、中介机构共享的信息平台。

  1.政府应当积极争取成立中小微企业产业联盟,并督促加入联盟的企业会员制定自身的有效规则,把金融监管机购、银行、民间借贷组织、中介机构引进产业联盟中来,搭建满足参与各方需求的信息共享平台。

  2.通过这个平台,政府、贷款人督察贷款对象的经营行为有了实现的载体,既了解中小微型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帮助中小微型企业有效利用资金,又确保到期收回贷款,防止企业逃废贷款债务等不良行为发生。

  (四)督促国有控股商行银行、股份制银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责任。

  1.各国有控股商行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转变思路,在信贷额度上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占比。

  2.各国有控股商行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同时,应不提高利率,不额外收费,不搭售理财产品。银行应当为实体经济造血服务,成为实体经济的“血库”,绝不能将企业当成唐僧肉。

  3.金融监管部门还应有效实施对部分大企业通过“转贷”形式、委托贷款形式对信贷资源的“再分配”等行为的监管,堵塞信贷市场中寻租环节。

  我市中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是社会和谐稳定之基,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生存困境,进一步做实做强我市制造业,有效规避产业空心化现象的出现,维护我市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提升我市幸福指数。  

提案者: 谭少波、王公愚、尤富生、庄瑾瑜、麦健文、黄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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