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并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多个荣誉称号。但是,我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不多,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差、遗留问题多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采用了最低价中标法,引来了一些队伍素质低、实力不足的中标单位。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表面上节约了工程投资费用,但中标单位为应对日益上涨的油价、人工等成本压力,往往通过偷工减料等手段来节约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差、遗留问题多等情况。例如中心广场绿化工程,当初招标采用了最低价中标法。在后续管养过程中,发现了树穴混杂建筑垃圾、排水不畅等施工遗留问题,导致部分树木生长不良。经过多年的精心养护,仍有部分树木无法恢复长势甚至死亡,严重影响了广场景观。因此,市财政不得不投入近1000万元进行升级改造,采取了更换树种、改良土壤和排水系统等措施,使中心广场景观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而这又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与节约工程投资的初衷相违背。

  从全省来说,近年来由于部分园林绿化项目招标片面采用最低价中标评标方法,导致恶性竞争、园林绿化精品不多的情况也普遍存在。针对这一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行为,今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评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194号),明确“园林绿化项目招标、评标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特点和现行法律法规,选用适用的招标、评标办法进行,其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对重点、重大园林工程项目应当采用优质优价的原则,参考企业过往业绩和获奖情况进行评标;不得对综合园林工程进行肢解招标。各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要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体现奖优惩劣的原则,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恶性低价中标的行为,以确保我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据了解,目前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仍然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03〕103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继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将无法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更难以打造出精品园林绿化工程,制约了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

  办    法:

  为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实现园林行业的良性竞争,结合当前我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发展趋势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建议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粤建市函〔2011〕1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评标方法,在招标中采用优质优价的原则,参考企业过往业绩和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标,以提升我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为将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提案者: 邓浩森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096号提案的答复

  邓浩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评标方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实施低价中标的政策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东府〔2005〕5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项目,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一律实行最低价中标”,因此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的中标方式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低价中标不是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差劣的直接原因

  (一)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角度来分析。园林绿化施工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即规划设计方案审核阶段、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其中,把握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是创造优质工程质量的前提,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必要条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重中之重,严把工程的施工验收质量关是工程顺利完成和有效使用的必经之路。另外,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有别于建筑工程,其工程造价的组成与企业的规模、经营管理、树苗场地有着直接的关系,树苗的价格也有别于建筑材料价格,企业的规模大,苗场多,其中标优势就大,因此,低价中标不是施工质量差劣的主要因素,价优不一定质优。

  (二)从园林绿化质量综合的因素来分析。任何优秀的园林设计蓝图,只有通过严谨科学、规范有序的施工建设,才能真实地、乃至创造性地在大地上呈现出来。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工程施工建设这一重要环节。而事实上,目前在绿化工程施工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施工建设行业管理不够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进入施工建设领域的施工队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施工单位内精通相关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缺乏,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为片面追求高额利润而不合理压缩成本支出,乃至采取偷工减料等行为,不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加之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与监理部门又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这些种种情况直接导致出现众多工程质量不高、甚至粗制滥造的园林绿化作品,极大地损害了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建议》中提到“我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不多,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差、遗留问题多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情况是上述叙明的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低价中标是影响极微的因素。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建议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如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一)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

  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保障。随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制已全面进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业。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遵循科学准则,以科学态度,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园林绿化监理工程师既维护业主的利益,又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园林绿化监理人员从工程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能够做到全过程跟踪,一旦发现不合格材料、工序和产品,及时整改,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每个环节运作流畅,从而保证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二)规范绿化施工建设市场管理,建立绿化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与监管体系,严格规范绿化施工市场管理,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应通过科学的评价、审查机制对施工队伍资质、能力、信誉等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规范招投标程序过程管理,杜绝非正规、信誉不良、不合要求的企业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确保正规优秀、信誉优良的绿化施工队伍能承建工程。建议参照我局《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对我市的绿化施工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在莞管理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息,将企业业绩情况、履约情况、施工质量情况量化为信用分值,企业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扣分,信用情况网上公示。实施企业信用差异化管理,加强对信用差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诚信经营。

  (三)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和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

  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与施工过程的监管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加强对施工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和质量控制,防止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甚至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行为发生,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规范与质量要求。认真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的项目,一律不能通过验收,并责令其整改合格。  

办理单位: 东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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