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人员最集中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最易造成伤亡的场所之一,青少年与儿童在自然灾害与事故面前更是最脆弱的群体。据国家少年儿童“安康计划”和教育部的调查表明,我国中小学生每年因各种公共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达14000人之多,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目前,东莞有越来越多的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很多中小学生就已经离开家庭,住宿在校。而近年来,广大青少年每年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而申请救助的案例一直呈高发态势。因此,基本急救常识的普及,对于帮助在校青少年争取宝贵时间,提高灾害事故现场抢救成功率是极为有效的。
办 法:
鉴于此,本提案特别提出在东莞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自救互救进校园”应急救护教育,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自救互救技能,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安全体系建设。
1、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各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和督促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2、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与方案。各学校应按照统一部署,从各自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制定本学校的应急救护培训方案,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保障措施,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确保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并扎实有序推进。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学校可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世界急救日”等时机,将防灾避险、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其中。要针对学校的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和学生的不同年龄等特点分别确定培训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每个学校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由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紧急避险和灾害逃生的演练活动,使老师和学生都能掌握有序撤离的逃生技能。
4、贴近生活,注重实效。培训工作要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应急救护培训内容应包括:心肺复苏和创伤救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技术,紧急避险(地铁、电梯事故)和防灾常识(重点是地震、火灾、洪水等灾害发生时群体安全有序撤离),交通事故、中毒以及溺水等常见的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理。采取讲授、演练、讨论、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培训形式,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严格落实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
5、师生一体,共同参与。在救护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求师生共同参与。尤其是中小学的班主任老师。学校要逐步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对本校学生进行自主培训,促进这项工作的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