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我市自2009年以来因食品安全问题已被媒体曝光达10来次,范围涉及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数十种食品。今年5月,公安机关在我市塘厦镇成功捣毁两个特大地沟油制售窝点,调查中发现地沟油原料中混有石子、塑料袋和卫生纸、卫生巾等杂物,该案影响较大,曾引起了全市范围内对地沟油窝点的地毯式排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群众的的身体健康,是关乎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也是我们每个家庭每天面对、高度关注的问题。

  东莞市酒店和餐饮业较为发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有6万多户,全市有3万多个单位(不含居民)日产餐厨垃圾可达千余吨,再加上流动人口众多,未登记的小作坊、加工厂数量庞大等原因,食品监管难度较大,餐厨垃圾处理已成难题。如不妥善处理,这些餐厨垃圾很可能流入不法商贩手中成为制造“地沟油”的原料,或是变成“垃圾猪”的饲料。近年来,通过各职能部门的严查打击和专项整治,我市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有所好转,但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食品领域存在使用“地沟油”的情况。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在我市一些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存在使用“地沟油”的情况,餐厨废弃物任意交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一些摊点未安装油水隔离池和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就直接将餐厨废弃物泼洒在下水道甚至路边,如夜间的大排挡市场等。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整合不足。目前,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各自管理食品监管的某个环节或某个领域,监管信息较为分散,存在部分监管空白,某些领域的职能重合易成为互相推诿的借口。三是食品监管缺乏长效机制。由于人员配置等方面原因,食品监管部门不作为或难以作为,通常是待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后,各职能部门才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监管的力度尚不足。

  办    法:

  一、建立餐厨垃圾的“垄断性”回收制度。完善《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让具备一定资质的企业来专门从事餐厨垃圾的回收、处理、加工、开发与销售,作为一个系统的产业来构建,其他任何行业、单位与个人均不得涉足,从根源上切断地沟油的源头。通过加大政府补贴和监管等方式,让“地沟油”按照政府允许的方向,变为柴油、生物燃油等再生资源。

  二、“地沟油”整治工作常态化。实践证明,运动式的整治对迅速解决“地沟油”个案问题效果明显,但不能杜绝“地沟油”走进餐桌的问题。要推行食品追溯制度,使食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食品的监管,如镇区街道、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强化定期或不定期对湘、川菜馆等用油大户进行排查,遏制“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要将“地沟油”整治工作制度化,并纳入市镇两级政府和部门的考核指标,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问责制。

  三、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支持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在各镇区加大食品安全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市消费者打击“地沟油”的积极性,采取电话投诉和网络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一个查一个,查实一个奖励一个。

  四、设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和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一是整合食品监管相关部门力量,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市的食品监管工作,形成联动打击机制,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二是成立食品检测机构,将监管部门需要检测的食品送到检测机构,方便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检测,也减轻消费者检测食品的成本。在一些大型超市和市场,可配备适当的食品检测仪器。

  五、加大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对餐饮企业实施“一票否决”,对私自出卖、使用“地沟油”的餐馆和酒店,一经发现,立即停业,并依法追究经营者责任。要建立有效的制度,让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名誉等方面付出高昂的代价,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案者: 罗念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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