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最大民生,教育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支撑,是构成一个城市竞争力、吸引力的关键因素。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特别是九十年代初,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特别大,除了硬件建设,还到全国各地大力招聘、引进教师,大幅度的提高教师待遇,当时东莞的教师待遇在全省仅次于深圳,大大超过珠三角的广州、珠海、顺德等城市,这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教育事业发展突飞猛进。但是,最近几年来,教师的待遇已落后于广州、珠海等周边城市,广州的天河区、萝岗区高级教师全年总收入超过20万(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东莞高级教师全年总收入不到14万(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保等)。教师职业是否受到应有的尊敬,教师群体是否保证相当的尊严,教育事业是否良性发展,其中与教师的待遇有关,讲奉献的同时,加班补贴的合理性也是体现出对教师劳动的尊敬,特别是班主任工作,工作繁忙、琐碎、心理压力大,即使补贴到位,如果可以选择不做班主任的话,很多老师都不愿意做班主任;教师晚修时间长,补贴少,辛勤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待遇。

  办    法:

  1、建议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理由:东莞教师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严重偏低。拿东莞的高级教师和机关单位的正科级别为例来说明,高级教师每月享受生活性补贴为2000元、工作性津贴为2750元;机关单位的正科级别每月享受生活性补贴为4300元、工作性津贴为3700元。在学校,一位教师从工作到拿到高级教师职称,顺利的话大概需要13年到18年,而且受单位职称编制所限,评上高一级职称,但未必能享受相应待遇;与机关单位工作情况比较,从科员到正科级所需要的工作时间也差不多。但从两者享受的工资结构上可以看出,工资待遇差别几乎是两倍。显然财政方面对待教师在工资补贴、津贴设置上严重偏低,况且,高级教师职称还相当于行政副处级职务。

  2、建议给教师拨发交通补贴。理由:现在东莞市公务员都有车补,我市因教育资源的整合,有些学校撤并后,学校离家比较远(最远的单程30、40公里)。而且教师还有家访任务,每学期都要开着私家车前往不同镇区走访一些家庭。

  3、晚修补贴建议由现在的30元/晚提高到50元/晚。理由:假设教师人平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则每小时工酬为3000/(30*8)=12.5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教师晚修应付报酬12.5*3*1.5=56.25元。

  4、建议班主任津贴由现在的5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理由:教育部日前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相关负责人8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提高班主任的经济待遇,“规定”还体现四大亮点。班主任工作量应计算科任教师正常工作量的一半,按教师人平月基本工资3000元计,即班主任应另发工资1500元。

提案者: 黄蔚然、张凤芳、陈丽敏、梁聚峰、吴佩仪、罗想珍、林珺、尹效登、郭志明、梁浩华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20140374号提案的答复

  黄蔚然等10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各项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是教师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需要积极推动的事情,这关系着教师队伍的稳定。但这需要考虑地方经济环境、财政实力和不同行业、不同队伍之间的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你们所提到的个别周边城市教师待遇较我市高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有其客观原因:一是深圳、珠海是经济特区,其工资待遇中增设特区津贴;二是深圳、广州、珠海等地房价远高于我市,其住房公积金和住房津贴较我市高。另外,顺德市、南海市、天河区、萝岗区等市(区)均为佛山市和广州市辖下的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市(区),仅占佛山市和广州市的小部分,并不代表佛山市和广州市的整体水平。我市是不含县级市的地级市,教师待遇全市统筹一盘棋。如果不以平均水平比较,仅以别市最高水平与我市平均水平作比较,则是不合理、不科学的。

  一、关于公务员与教师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差距问题

  经核实,机关公务员工资结构和教师工资结构有所不同,机关公务员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总收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省“两相当”的要求,而且已经建立起教师工资津贴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津贴收入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历次增资过程中教师与公务员都能同步增长。

  二、关于交通补贴问题

  公务员交通补贴是用于取消公务用车后机关人员公务出行的补贴,并非根据家住单位远近而制订的补贴。教师发放交通补贴目前暂无政策支持,如有政策支持,我们会积极向市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三、关于提高班主任津贴问题

  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中小学绩效工资。在《东莞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评价办法。以对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班主任除可在生均定额经费(公用经费)领取500元/月的班主任津贴外,各中小学还可以按方案精神,合理制订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班主任进行重点倾斜,适当提高班主任的分配系数,以提高班主任津贴,激励更多优秀教师争当班主任。

  四、关于提高晚自修补贴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职工工资发放机制,规范学校津补贴发放行为,2010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市直属学校行政津贴、晚自修和课外活动补贴发放问题的指导意见》(东教计[2010]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提出人均增加0.6万元的绩效工资在学校定额公用经费列支,并在支出范围和标准两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指导意见》是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补充,其中对参与晚自修和课外活动课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非对晚自修和课外活动课等劳动价值给予定义,教师真正的劳动价值应当体现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因此,除每晚自修补贴30元外,建议学校按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另外对这部分参与晚自修和课外活动课而付出工作量较大的教师加大绩效工资的分配系数。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你们对我市教育多提宝贵意见,多献言献策。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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