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最大民生,教育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支撑,是构成一个城市竞争力、吸引力的关键因素。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特别是九十年代初,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特别大,除了硬件建设,还到全国各地大力招聘、引进教师,大幅度的提高教师待遇,当时东莞的教师待遇在全省仅次于深圳,大大超过珠三角的广州、珠海、顺德等城市,这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教育事业发展突飞猛进。但是,最近几年来,教师的待遇已落后于广州、珠海等周边城市,广州的天河区、萝岗区高级教师全年总收入超过20万(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东莞高级教师全年总收入不到14万(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保等)。教师职业是否受到应有的尊敬,教师群体是否保证相当的尊严,教育事业是否良性发展,其中与教师的待遇有关,讲奉献的同时,加班补贴的合理性也是体现出对教师劳动的尊敬,特别是班主任工作,工作繁忙、琐碎、心理压力大,即使补贴到位,如果可以选择不做班主任的话,很多老师都不愿意做班主任;教师晚修时间长,补贴少,辛勤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待遇。
办 法:
1、建议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理由:东莞教师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严重偏低。拿东莞的高级教师和机关单位的正科级别为例来说明,高级教师每月享受生活性补贴为2000元、工作性津贴为2750元;机关单位的正科级别每月享受生活性补贴为4300元、工作性津贴为3700元。在学校,一位教师从工作到拿到高级教师职称,顺利的话大概需要13年到18年,而且受单位职称编制所限,评上高一级职称,但未必能享受相应待遇;与机关单位工作情况比较,从科员到正科级所需要的工作时间也差不多。但从两者享受的工资结构上可以看出,工资待遇差别几乎是两倍。显然财政方面对待教师在工资补贴、津贴设置上严重偏低,况且,高级教师职称还相当于行政副处级职务。
2、建议给教师拨发交通补贴。理由:现在东莞市公务员都有车补,我市因教育资源的整合,有些学校撤并后,学校离家比较远(最远的单程30、40公里)。而且教师还有家访任务,每学期都要开着私家车前往不同镇区走访一些家庭。
3、晚修补贴建议由现在的30元/晚提高到50元/晚。理由:假设教师人平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则每小时工酬为3000/(30*8)=12.5元,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教师晚修应付报酬12.5*3*1.5=56.25元。
4、建议班主任津贴由现在的5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理由:教育部日前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相关负责人8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提高班主任的经济待遇,“规定”还体现四大亮点。班主任工作量应计算科任教师正常工作量的一半,按教师人平月基本工资3000元计,即班主任应另发工资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