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完善创新机制,积极推进全市集体土地流转:实施“三旧”改造、鼓励规模化经营、发展都市农业等一系列举措后,土地流转规模日益扩大、方式呈现多样,令我市初步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助推全市城市化进程。一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使得一些原本受缚于祖祖辈辈遗留下来的“一亩三分地”而未能“洗脚上田”的农业从业员,成功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据统计,厚街镇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比例,2009年5.7:57.4:36.9,2010年为5.4:57.3:37.3,到2011年为5:56.4:38.6。二是直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有偿流转后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更易于实现规模化生产或统筹经营,不仅为农民和集体带来较为客观的收入,还优化美化了城乡环境,从“软件”、“硬件”层次都改善了农民生活水平。三是有助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向一部分种植大户集中,这些大户更致力于钻研农业科技,以努力提高耕作水平,因此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提高指导效率,创造更大效益,也便于产业结构调整。在当前实践工作中,集体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 农民思想意识跟不上。一些思想保守、过于注重当前利益的农民,由于对国家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不够支持不够理解,认为“流转”即是“流失”,担心投入得不到回报,不敢贸然流转;一些农民甚至村集体,认为“宁可丢荒十几年,也要等待政府征地补偿”,不肯轻易流转。

  2. 各项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目前流转制度尚未十分完善,而且未配备专业的市场运作体系和服务平台,致使我市土地流转缺少政策制约、科学管理、专业指导。

  3. 难以规模化流转。目前我市的土地流转中,尤其是农用地流转,更多的是零星种植户间的转包、转让,这种模式难以形成规模化流转,直接制约土地统筹经营管理,影响土地资源实现最大效益化。

  4. 缺乏规范化行为。在当前难以形成规模化流转气候的情况下,难免存在流转合同不规范,加上部分土地未确权,导致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保障不明确甚至不合法。

  办    法:

  为加快推进我市集体土地流转,助推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大宣传、统一思想。政府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传播媒介,针对农民和村集体的顾虑及想法,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相关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大局意识,转变思想、转化观念,以长远目光对待土地流转,并勇于尝试新方式,争取更大发展。

  2. 完善机制、设立平台。土地流转是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其矛盾的呈现归根结底是制度的不完善。一方面完善建立各项制度,以机制规范操作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健全风险保障。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也是市场交易,同样亟需一个专业平台供其运作,政府如能配套建设此类平台,培育相应中介组织,既能充分利用综合资源,节省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又能实现更专业规范的指导和监督,做到事半功倍。

  3. 以点带面、规模化流转。根据当前的土地流转政策,流转面积越大、期限越长,奖励越高,收益越大,因此,在宣传到位、完善机制的前提下,以政府统筹招商引资,社区(村)集体负责组织对零星种植户开展解释工作,以点带面,以面促点,最终形成流转土地片区化,争取规模化运转,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

  4. 落实确权、规范化操作。政府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到长期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能,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另一方面要全面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要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

  综上所述,要多管齐下实现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操作。

提案者: 厚街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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