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常见骗术有: 冒充公检法、邮政工作人员; 冒充社保、医保、银行等工作人员;冒充熟人;利用中大奖;利用无抵押贷款;利用虚假广告信息;利用银行卡消费;利用汇款信息;利用虚假彩票信息;利用虚假股票信息;冒充黑社会敲诈;虚构绑架、出车祸;虚构重金求子、婚介、征婚等。

  此类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已成为一种扰乱社会治安、降低公众安全感的新型犯罪类型,正逐渐形成为一个新的治安热点。据东莞市公安局统计,近年来,盗窃、诈骗等案件占全市公安机关立案总数的80%左右,尤其以电信诈骗为主的侵财型违法犯罪有所增多。其中2012年5月9日,一盘踞在东莞市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被抓,此案共涉及电信诈骗案件210余起,涉案金额约3000万元,最大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案值604万元,泰国王室成员也曾被这伙人诈骗。为了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猖狂歪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防范打击两方面入手,着力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让市民安居乐业。

  办    法:

  1.公安机关发挥侦查破案“尖刀”作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破案打击力度,压缩犯罪活动空间减少发案。派出所要通过组织清查、重点巡查、设卡盘查,担负起抓捕本辖区内参与电信诈骗嫌疑人的主要任务,力争抓获一批现行诈骗分子和网上在逃人员。同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尤其是出国出境人员的管控,严防出国出境诈骗抬头。

  2.加强宣传,提高宣传的有效针对性。公安机关加强研判分析,发现电信诈骗新动态,及时在社会上公开警示;社区加强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银行网点、ATM附近使用漫画和文字提示,提醒市民注意;针对老年人等特定易受骗人群,通过移动短信,经常性发送警示信息,提高其防范能力。

  3.完善和创新防骗系统的建设。不断推出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新举措,公安部门可以设立由反诈骗专家组成的在线帮助团队,为市民排忧解套,及时把握犯罪规律和动向,为警情研判和侦查破案提供准确信息。当市民遭遇电话诈骗或无法辨明来电真假时,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接警员立即将电话切到反诈骗专家咨询台,由相关专家和民警为市民答疑解惑,对报警市民进行劝阻,帮其减少损失。警方还可联合电信部门开发“防电话诈骗语音提示系统”,对被列入“黑名单”、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语音提示拦截。

  4.建立公安机关与宣传、银行、通信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通信、金融部门要严格落实手机入网、银行开户实名制登记制度。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对公安机关查询涉案账户、手机的查证工作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配合公安机关实行实时洗单,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涉嫌犯罪手机用户坚决给予关、停机。要采取可疑交易账户监测技术,封停涉嫌诈骗手机、冻结涉案银行账户,提高诈骗分子的作案风险和作案成本。要全面推行电信宽带用户资料报备制度,加强对各自经销商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的要严肃处理,规范经营市场。

  

提案者: 陈丽敏、张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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