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改革开放30年以来,经济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处置是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我市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农田已经转为绿化用地,产生大量园林绿化废弃物。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生态绿地有14平方公里,每天产生园林绿化废弃物达170吨,餐厨垃圾20万吨,这些物质若能经过有效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使资源重回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意义。松山湖近期将把这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在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的工作中开展对园林绿化垃圾进行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争取探索一套可操性的方法在全市推广运用。
一、城市有机固废无害化处理处置存在的问题
1、选址难。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日益膨胀,土地资源紧缺,特别是大、中城市,而且缺乏公众对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理解和支持,造成垃圾填埋场、焚烧场与其他有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出现选址难的困局。
2、过度依赖焚烧。由于大、中城市的土地资源紧缺,为了缓解“垃圾围城”的现实问题,政府部门崇尚“日本模式”--过度依赖焚烧。实际上,虽然有机固体废弃物有危害性,但是也含有丰富的资源,如枯枝落叶、城市污泥等城市有机固废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等,可以通过资源化利用途径返回生态系统。据统计,40%的城市污泥属于优质污泥(有机质含量高、重金属含量低)可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循环经济。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不能“一烧了之”,综合处理及利用将成为我国固废处理的中长期路线。
3、 资源化利用难度大。虽然有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但是,受到经济、技术和认识水平等原因,有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难度大。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仅为0.7%。
办 法:
1 、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净化市场环境,保证公平竞争
一方面,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要规范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规范环保违法的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制订相关制度,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对罚款额度对照标准进行细化,坚持以污染当量为衡量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的标准,减少随意性,防止选择性执法和人情处罚,杜绝腐败现象。
另一方面,为加强环境保护的执法力量,调整政府编制指标,减少闲职闲编,而增加执法岗位。不仅能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而且能以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2 、政府加大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
城市有机固废安全处理处置事业作为环保公益事业,应享受相关的政策支持。一方面,建议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予以规划和支持,有了“土地保障”,促使环保企业能够大胆投资,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另一方面,为环保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环保企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促进环保企业的有利发展。
3、探索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多途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焚烧、填埋虽然是对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最直接的方法,却不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也增加了环境净化的负荷。
一方面,建议政府引导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从资源的循环利用角度,将可循环利用的物质资源分类收集,再根据有机固体废弃物的特性综合处理。如重金属含量低的城镇污泥与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转化为健康土壤返回城市利用。
另一方面,探索城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多途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如针对重金属含量低有机质含量高的污泥、园林绿化垃圾采用堆肥处理,将之用作林业育苗土、园林花卉营养基质与园林种植土,是最经济的资源循环利用方式;对有机质含量低、无机化合物含量高的城镇污泥走建材途径,并且处理成本低,是极具发展前景的途径。
4、加强科学引导,广泛宣传,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政府部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的同时,大力倡导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当中,引导公众自觉选择节能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环保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使得对环保违法的处罚、整改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坚决杜绝有机固体废弃物的乱填乱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