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程的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地文化与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成功申报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现了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与共同发展的局面。最近市面上一些产品打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旗号来进行宣传和包装,获得了大众青睐和热捧,同时也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利益。但是,经我调查,这些商业产品既不是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这些企业或生产商也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这种冒用、套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做法,严重干扰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的认识,存在混淆视听、误导大众的问题,同时也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促进社会规范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办 法:
一、对使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的产品进行核实。国家非遗法规定,凡是使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必须核定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体系的相关类别,并且属于县市级以上名录才能使用。
二、对现存各种冒用、套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做法,相关行政部门应责令有关企业、生产商予以纠正、整改。
三、对已责令纠正、整改的企业、生产商,拒不执行的,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
四、对冒用、套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企业、生产商,若具备历史性条件,其生产工艺在当地具有强烈地方特色和代表性的,鼓励其逐级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
五、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培育保护单位规范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的意识,举办展览和讲座的方式,深入基层,加强宣传,让广大群众真正熟悉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提高他们的辨识能力,促使全社会都来主动肩负起保护与传承的责任,共同保护好属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