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同时,东莞启动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等争创“国字号”示范工作,建设美丽东莞,不可回避地面对大量建筑垃圾如何处理的问题。当前,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简单,主要是暂存堆放和填埋处理,并有乱倒乱排行为发生。对河流、地下水和浅层地表土产生污染和危害。2013年国发办1号文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鉴于现实的紧迫性与可操作性,我们建议东莞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及其产业东莞化的力度与步伐,为东莞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发挥积极作用。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紧迫形势

  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工程新建、改扩建及危旧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渣土、废砖、废瓦、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此外还有少量的钢材、木材、玻璃、塑料、各种包装材料等。如何科学地处理建筑垃圾,成为我市生态环保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

  我市近几年每年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房屋开工面积达1500~2000万平方米,同时还包括大量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在这一过程中,每新建1万平方米的建筑将产生的废弃砖头和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约600吨,估算2013年产生建筑垃圾超200万吨。实际上,东莞目前可供开发建设的用地已消耗90%以上,新开发建设用地占比不足10%。东莞未来的新城市建设将以“拆旧建新”、“三旧改造”为主,每拆除1平方米混凝土建筑将产生近1吨的建筑垃圾。通过相关部门2012年调查统计数据,部分拆迁公司年拆除量约150万平方米左右,制造建筑垃圾超过100万吨,由此可见,每年东莞新增建筑垃圾过300万吨,给东莞的城市生态环境、市容卫生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同时,东莞又是一个建筑原材料资源匮乏的城市,建材生产行业所需的砂、石以及工业废渣等资源性产品日趋紧张并经常发生短缺现象。

  所以,东莞应尽快地把建筑垃圾通过加工处理转化为建材行业的所需原料,“建筑垃圾资源化”尤为迫切,这同时也创造出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东莞化的新机遇。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经济社会效应

  按国际测算原则,每万吨垃圾填埋处理将占用土地1亩计算,建筑垃圾资源化可以有效减少东莞市每年用于建筑垃圾填埋需占用的耕地300亩。如果用建筑垃圾处理废料可生产1亿平方米标砖取代实心红砖,还可以免于毁地165亩,每年合计为节约土地465亩。

  建筑垃圾资源化,可以有效地缓解东莞建筑原材料不足的困境。大部分资源和能源都靠从外面引进。在混凝土的几种原材料中,骨料用量居于首位。东莞市混凝土协会人士表示,近几年在该协会备案的混凝土年使用量都超过1200万立方,即砂石料总和用量已经超过1600万吨,特别是今年下半年开始东莞砂石料建材存在明显缺口,到目前还没有缓解迹象。

  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之后,可以将建筑垃圾有效转化为建筑用砂石等材料,以东莞市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并将其进行资源化利用为例,可以节约石灰石、砂70万吨,节约水泥、石灰等胶凝材料10万吨以上,节约原煤2万吨以上。

  三、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化前景

  建筑垃圾资源化可形成两个产业集群,一个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机械制造产业集群,另一个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系列建材产品产业集群。

  在工程机械制造产业集群方面,近几年随着环保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内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在环保机械产品开发投入加大,上市公司柳工集团、北汽福田、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都开发出各类相关产品。本土企业东莞市华联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福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制造技术、市场营销方面日趋成熟,并且与上市企业已走向优势互补、联合开发道路,可为东莞本土企业与外埠上市企业在东莞联合打造建筑环保机械产业基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资源化系列建材产品产业集群方面,建筑垃圾破碎处理材料可用于再生混凝土、砌筑砂浆、道路砖等产品及道路工程土方施工。可形成建筑垃圾回收处理、预拌混凝土、砂浆及环保建材一体化可循环利用绿色产业发展样板模式。

  因此,建筑垃圾资源化及产业东莞化不仅可以满足东莞城市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更可围绕珠三角乃至全国形成产业集群打造千亿产业。

  四、外市的做法与启示

  2008年,深圳市提交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草案)》,《草案》规定了一些对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以此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

  2012年佛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地”。

  2013年6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主要技术路径》。《方案》明确广州2013年底建成1-2家循环试点项目。由市建委牵头以“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原则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办    法:

  根据实际情况,东莞可参照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的做法,加快进行探索与尝试。

  1、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试点工作。由东莞市建筑节能部门牵头组织社会资本进行探索与尝试,快速开展建筑垃圾处理与再生混凝土、砂浆及环保砖循环利用基地试点工作,促进本土企业与大型工程机械制造上市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再生设备联合制造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化的发展。

  2、尽快制订完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流向,引导约束相关单位,明确职责,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的随意排放,降低对自然环境和城市环境的破坏。加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工作文件。  

  3、设立专项基金和奖励制度。以本土企业为主体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引导本土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工程机械研究中心等协同合作,推动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促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和工程机械成套设备的国产化、产业化、东莞化。

  4、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让全市镇街相关部门和公众都了解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利用、接纳意识。  

提案者: 郑金伙

  答复单位:城管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303号提案的答复

  郑金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为契机,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及专用机械设备产业东莞化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余泥渣土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经与各会办单位沟通,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就我市余泥渣土处理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余泥渣土的处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轻轨建设及旧城改造工程产生了大量的余泥渣土,目前主要通过市场自行调配直接回用,少部分则运往部分镇(街)的临时堆放点进行处理或由私人建设的环保企业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制成再生产品。目前我市余泥渣土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及处置设施,相关工作主要由市场自行调配,欠缺有效的行业监管和政策指导,局部存在违规堆放的现象,对市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各办理单位在推进该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市城管局通过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余泥渣土资源化综合利用专家研讨会”以及赴深圳、昆明等余泥渣土管理先进城市学习借鉴,成立了专门部门负责对我市余泥渣土进行管理,并草拟了我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的工作方案,对余泥渣土管理制度、处理设施建设、运输监督管理以及扶持政策制定等方面进行统筹制定。 

  今年共有7份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协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委办〔2014〕19号)的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关于鲁修禄副市长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并按该方案要求召开了座谈会,邀请了市政协经济委领导、政协提案人和各会办单位参加,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余泥渣土下一阶段的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市住建局开展了《东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及用于墙体材料的研究》和《东莞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应用研究》课题研究,对建筑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节材优化, 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当前还在深化研究,不断完善相关工艺技术。

  市经信局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建立市级专项扶持政策,支持镇街建设再生资源管理队伍和进行资金补贴。

  市发改局把余泥渣土治理问题作为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目标任务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与住建部门配合,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循环经济;配合市城管部门,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立项和能评相关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和余泥渣土循环再生产品。

  市交通局优化交通建设工程设计, 减少余泥渣土产生量;规范相关施工单位余泥渣土处理行为,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通过多种途径消纳余泥渣土,一是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余泥渣土综合利用产品;二是对余泥渣土分类消化回收,按分类性质分为废金属、废木料、废渣石等分别进行回收、处理、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充分考虑各提案的宝贵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余泥渣土处理处置的工作方案,论证后尽快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条例,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余泥渣土管理制度。

  (二)加强与会办单位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请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制定余泥渣土资源化产业扶持政策,从政策层面上引导和支持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逐步推进余泥渣土资源化再生利用。

  (三)对我市余泥渣土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市余泥渣土产生量、性质、分类、受纳和资源化利用能力等情况。

  (四)编制余泥渣土综合处理专项规划。根据镇(街)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余泥渣土消纳场,实现辖区内余泥渣土全收纳。逐步建设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设施,通过学习先进的经验、技术,培养适合我市的余泥渣土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争取在规划建设的消纳场内设置技术先进的资源化综合利用设备,对余泥渣土就地进行资源化处理。

  (五)广泛听取镇(街)的建议和意见,如条件合适,以个别镇街作为试点,先试先行,逐步推进我市余泥渣土管理工作。

  (六)加强余泥渣土源头管理。采用多种手段抑制减少余泥渣土产生源头, 优化建设工程设计, 减少工程本身余泥渣土产出量。

  (七)继续开展余泥渣土资源化课题研究。目前住建局指出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是可行的,但由于成本较高、市场推广使用难度大等原因,限制了该项工作的发展。下来继续通过课题研究,争取在技术上进行改进,最大程度上控制成本。

  (八)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市民充分认识余泥渣土的性质,自觉做好分类收集,积极举报违法处理余泥渣土的行为。通过宣传引起全社会对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的关注、参与和监督,营造全民监督的良好气氛。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经信局、东莞市交通局、东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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