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据查,目前东莞一年的建筑垃圾产量大约为1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只经过简单的堆放、填埋,资源化循环利用尚未正式起步。这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浪费土地资源,还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具体来说,我市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政策引导。国家建设部2005年已颁布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但我市并未积极跟进,到目前为止,尚未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有计划地统筹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工作,亦无相关的政策和管理规章出台。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缺乏政策引导,导致东莞的企业到深圳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产业,如:深圳龙岗有块5万平米的地,政府以1元的低价出让,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要求当地建筑垃圾全部运送到此场处理,支持企业搞建筑垃圾资源化,这项目目前由东莞的一家企业负责运营。
二、无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2005年出台《东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中只简单提及五年内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但时隔8年相关消纳场却仍不见踪影,使得建筑垃圾处置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缺乏,导致不少建筑垃圾都被建筑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有的是运到郊区偏远处倾倒,一些空地就变成了临时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有的少量零星建筑垃圾被偷偷倒在街头或绿化带;有的被倒入河涌中;还有部分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进入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甚至阻塞了河道、污染水体。
三、多头管理,部门协调不够。《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我市至今未出台相关管理规章推进建筑垃圾的处置处理工作。据了解,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统一规划和用地由规划部门、国土部门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对已抛撒渣土的清扫;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源头建筑垃圾的管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建筑垃圾抛撒、偷到、乱倒等行为;交警部门负责车辆运输违章的查处。各部门各管一个环节,彼此之间又缺乏协作、配合,甚至部门管理之间的管治力相互抵消,以致给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以可乘之机。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容易造成推诿现象,弱化政府职能,不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
四、建筑垃圾管理粗放,分类收集率、回收利用率低。绝大部分建筑垃圾管理处于真空状态,无人管理或管理粗放,缺乏监督,倾倒随意,一方面是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建筑单位的私自处理,常常是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回收方面主要集中在对废旧金属、钢筋等少数具有更高附加值的废弃物的回收,相对来说,对含量较大的废弃物混凝土的回收率几乎为零。而且目前主要依赖人工分拣,而专业分拣人员又很少,所以大多数可以回收的资源白白浪费掉了,既增加成本,又污染环境。
五、整体意识不到位。政府缺位,市民群众诉求不高,甚至出现有关村(社区)或村民为一已私利私下接受外来建筑垃圾进村堆放的现象。
办 法:
一是引入市场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产业发展。国外先进经验表明,要真正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形成产业并获得发展,必须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向市场,鼓励投资经营者参与建筑垃圾处理和经营。而政府要从政策上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运用政策、土地、价格、财税、奖励等多种手段,保证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有一定的收益,才能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另外,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品,政府工程要首先带头使用,鼓励建筑行业、房地产商积极使用,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才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进程。
二是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化处理中心)步伐。组织调查各镇街建筑垃圾产生量,以一定区域为单位,分片规划建设相应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化处理中心),并规定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运往相应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化处理中心)。对于乱倾倒现象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
三是实现部门综合执法。由政府牵头,成立建设、城管、环保、水利、国土、公安、交警等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建筑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提供指导,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建筑垃圾大量倾倒、随意倾倒、和低水平再生利用,使建筑垃圾资源化由行政强制逐渐成为企业(社会)的自觉行动,开创建筑垃圾资源化新局面。
四是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的成分比较复杂,因此建筑垃圾的回收必须先进行源头分类,施工单位在现场按建筑垃圾成分的不同进行分类。首先对能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制成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其次对无法现场处理及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化处理中心)堆放;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渣土等作为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备用材料。
五是加强建筑垃圾的源头控制,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一是要从工程设计、材料选用等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数量;二是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组织和监管,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减少不必要的返工、维修、加固甚至重建工作;三是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料尽可能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减少转移的建筑垃圾了;四是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扩大使用标准化预制构配件(常平有个基地,是把建筑的主要部件在工厂里做好了,拿到工地可以直接组装的。这种预制件不光不会出现渗漏等建筑通病,还能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五是要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倡导整体浇筑、整体脱模,减少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的产生。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群众的意识。要通过拉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派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规范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维护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意识和监督意识,增强对乱倒垃圾的诉求,树立“既要小家、更要大家”的卫生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乱倒建筑垃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