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活之基。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打造“生态文明之城”,去年7月,制定出台《东莞市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十二五”规划》,8月,东莞入选“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市”。

  从重点分析我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石马河污染整治、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几项工作来看,由于历史欠帐太重,我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仍有大量的整治工作需要开展。要有效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从近期来看,至少须从河道疏浚、淤泥处理、污染企业技术革新、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禽畜养殖业迁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体生态修复等八个方面铺开,这些整治工作需要投入巨大资金。随着原材料、作业设备成本和人力成本的上涨,资金不足越来越成为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市水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一般采取市、镇、村(社区)或市、镇按一定比例分担,但不少镇、村由于配套资金难以到筹集到位,导致整治工作难以开展,水环境根本改善的目标实现难度很大。

  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对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的力度。

  办    法:

  水环境治理资金投入要坚持“共同负担、渠道多样、持续不断”,政府必须创新投入保障机制,从单纯政府投入向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市场化转变。

  一是要不断加大市镇两级的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市级财政的承担比例,确定符合实际的两级治污分担比例,市现行的规定是治污费用原则上由市、镇两级财政按5:5分摊,针对水乡欠发达镇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应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逐步提高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减轻欠发达镇村的负担。

  二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模式,充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吸引本土企业参与水环境治理,对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的企业可给予融资、税费优惠等政策方面的支持。

  三是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流域各镇应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选择重点污染区域或河涌、垃圾填埋场进行重点治理,形成示范。

提案者: 王业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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