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一号文件,减免企业负担,优化东莞营商环境,这些政策的出台,提振了在莞台商的发展信心。但是当前台企在莞发展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连续性的问题。与市政府一号文件相比,最近几个新政策的出台,造成企业的困扰,如工会收费问题。在经营环境恶劣的情况下,政策的出台如果成为企业的负担,甚至会让企业面临倒闭的困境,就得慎重考虑。
二、重污染企业废水处理问题。部分台商分会反映所在镇区的电镀企业为响应市政府整改重污染企业的相关政策(如成立基地园区废水处理中心等),积极配合各镇区的承包废水处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但出现以下问题:一是不给予具有初步废水处理及中水回收系统的企业编制环保评估报告书,而是100%的废水处理及用水回收都由园区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二是园区内的废水处理中心收费标准不一,不同镇街都不一样,如虎门镇报价35元/吨,沙田镇报价37元/吨,麻涌镇26元/吨,长安镇12.6元/吨。
三、我市两个口岸台胞落地签证问题。目前常平火车站口岸及太平虎门码头口岸是台商经常往返香港的两个重要口岸,但由于外国人往来人次未达规定的五万人次,所以此两个口岸未提供台胞落地签证服务,然而,台商往来的人次早已远超过此标准。如今台商必须事先在香港办理台胞证加签,才能从此两个口岸搭乘车船,影响到台商往返两地的时间及效率,若不慎搭乘抵达大陆境内,将遭致遣返,给台商的商务带来极大的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莞台两地的往来与交流。
上述问题,须努力解决,以进一步改善东莞营商环境。
办 法:
一、关于政策的连续性问题。建议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应循序渐进,切勿"一刀切"。政府在政策执行之时,应先给企业一个过渡期,逐渐引导,使企业感受到政策体贴关怀的诚意,让更多的企业愿意留在东莞。
二、关于重污染企业废水处理问题。一是建议市政府允许愿意投资废水处理及中水回收系统的企业,做初步废水处理及用水回收系统的相关工作,因企业自身可以做到60%的回用水在使用,剩余的40%可由园区内的废水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再返还40%的60%给企业,可达到84%-的回用率,比环保局规定的60%回用率标准还高,可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二是建议市政府统一各镇街园区内的废水处理中心收费标准,如福州市统一的收费标准为20元/吨,以适度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继续扎根东莞的信心。如果企业可以自己投资废水处理及中水回收系统,其成本在11~12元/吨,更能达到双赢的效果。
三、关于落地签证问题。建议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努力增加东莞常平火车站口岸及太平虎门码头口岸落地签证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