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网上购物已成为市民日常消费的新方式。到2012年底,我市网民达350万人,网络经营主体总量达到5.4万户,占全省14.7%,在全省21个地级市排行第一,比第二名佛山多1.9万户。服务类电商企业2000家,主要第三方交易平台8个。2012年,我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800亿元人民币,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1.12万亿的16%。我市企业生产涉及30多个行业和6万多种品种,货源充足,为全国网络销售提供了近三成的货源,已成为网货的采购基地。但我市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表现出“落后于江浙,疲弱于穗深”,在电子商务产业链中扮演着“供贷商”的低端角色,成本大,利润低,大部分利润被外地电商赚取。客观地讲,东莞电子商务产业在与发达城市的竟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我市发展较好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有东莞国际贸易平台、东莞制造、广货商场、易批发、东邮网等。从支付平台来看,东莞唯一的国家级电商平台“东莞国际商贸平台”,与国内大型平台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其只支持自行开发的“快发”支付工具,国内常用的支付工具如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及快线都无法使用。东莞现有交易平台的运营已远落后于他人。究其原因,交易平台在东莞生存成本要高于其它城市,主要体现在:银行收费方面,以招行为例,东莞收取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接口手续费为百分之三,而北京只收取万分之一;税收方面,上海采取差额打税的政策,而东莞还没有这种政策。东莞企业只能“寄人篱下”,依附外省市的平台,导致本地电子商务的资金、税收等资源的流失,从而造成恶性循环。我市的电商行业仍处于初始状态,无论是交易平台还是电商企业的发展都受到资金的制约,因此,建议以金融创新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切入点,迅速聚拢资金,打开局面。

  办    法:

  一是创办全国首家网商银行。目前,全国还没有专门为网商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议市委市政府发挥政策引导优势,在东莞创办全国首家网商银行,专门为网商企业提供服务。对在网商银行开户并进行交易的企业,通过免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流量进行补贴奖励等优惠,将东莞周边以至全国的电商吸引到东莞开户,以金融优惠集聚网商人气。

  二是鼓励地方控股银行积极参与我市电子商务。目前,应用各种支付平台交易需扣除手续费,而且存款没有利息,东莞可通过优惠补贴作为亮点,打造一个知名支付平台发展电子商务,联手打造一个“东莞支付宝”。市政府根据网商在支付平台的交易流量,给予免交易手续费、存款有利息等优惠补贴,如推广支付1万元,返还100元之类的活动,吸引全市乃至全国的网商平台、企业通过“东莞支付宝”支付,并帮助他们解决融资、信贷担保问题,迅速聚集资金流,更快地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

  三是成立电子商务产业风投公司。知名电商企业的发展都是由风投公司带来资金推动,逐步壮大的。建议市政府尽快推动成立电子商务产业风投公司,吸纳社会上闲散资本投资东莞的电商产业,解决我市创办全国首家网商银行和平台打造初期资金问题,并借助风投公司的专业人才,给我市电商提供资金、运营、人才等方面的支撑,帮助成长型的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通过上述三种金融创新带动,借助网商银行、东莞支付宝、风投公司的专业运营,有效盘活资金,以补贴、低息贷款等优惠方式帮助网商解决创业初期和做大做强中遇到的融资难题,既可达到迅速吸引、聚集和扶持企业的效果,又可打破电子商务先发地区的垄断地位,带动全市电子商务产业的高速发展,将东莞打造成为电子商务金融中心城市。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答复单位:经信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 TA 20140267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提案《 关于以金融创新助推我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议》收悉,感谢一直以来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办全国首家网商银行”的建议

  (一)根据国家银监会最新的工作指引,当前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但对意向设立民营银行的主发起人的综合实力有很高的要求,例如主发起人资质、资本金实力、行业背景、运营能力、风险分担机制等。对于拟设立网商银行的建议,目前我市主要是缺乏具有互联网金融实力的如阿里巴巴、腾讯类的民营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此外,目前设立民营银行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银监会尚未出台明确的市场准入法规指引。

  (二)鉴于目前东莞尚无专门为网商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市除出台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等持政策支持电商行业开展各类投融资业务外,还由人民银行东莞中支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引导、货币政策工具扶持现有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设网商服务项目:1.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坚持贯彻稳健货币政策要求,每季后召集银行机构召开东莞市经济金融联席会议,通报经济金融形势,进行窗口指导,引导银行机构制定对网商企业的创新金融服务,减免服务费用等支持网商发展的措施;2.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坚持“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制定和不断完善开业管理制度和流程,为网商银行提供便捷快速的准入服务;3.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为服务网商企业、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银行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2014年5月末,东莞辖内已有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含代表处)、信托公司、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在内的9类共34家机构,机构网点1323家,已基本能够满足东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下来,鉴于银监会已开始推动设立民营银行的试点筹备工作,我市将结合实际情况,争取银监会的政策支持,探索设立民营银行(包括网商银行)的可行性。

  二、关于“鼓励地方控股银行积极参与我市电子商务”的建议

  我市地方控股银行响应我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号召,积极参与电子商务项目,主要工作如下:(一)优化网银,完善支付结算网上渠道;(二)着力打造特色手机银行,推进便捷支付工程;(三)继续打造社区智能视频银行;(四)启动电商金融项目,并以与国计民生戚戚相关的快消品行业为切入点。同时,为加快我市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发展,目前《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对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的扶持将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00%进行核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500万元。

  下来,我市将继续鼓励引导好地方控股银行积极参与我市电子商务,并贯彻落实好《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推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

  三、关于“成立电子商务产业风投公司”的建议

  (一)我市已经启动中科东莞和东莞红土两个政府引导基金,据悉,目前该两个基金均有意向市内电子商务项目展开投资。同时,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与金融融合,市经信局在《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中提出,专项资金将结合我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可采取奖励、以奖代补、“拨加贷”、“拨改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安排使用。

  (二)我市于2012年相继出台《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东莞落户、集聚发展。2013年,市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20亿元、首期5亿元的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与有条件的平台载体联合,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同时,加强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基金的合作交流,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对新兴产业的引导作用。

  下来,我市将继续鼓励市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积极对我市电商类企业进行考察投资,并探讨与产业(电商类)基金的合作可行性;同时,结合我市最新出台的《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产业与金融融合工作,并配合金融、财政等部门做好电子商务产业风投公司推到成立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贵会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贵会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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