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是军事工业的简称,是指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船舶、特种装备等与国防、人民安全有关的工业领域。军工产业就是承接和生产军工相关行业的产品的企业集结成的产业链、企业集群。军工产品一般由军队指定生产,具有较高标准、产品精度、制造工艺等要求,促进军工产业的发展,对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确立“东莞制造”、“东莞质量”的形象,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军工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
我国正进入国力强盛、国防强盛的阶段,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13年年度军费总额为7201.68亿元人民币(约等于1143亿美元) ,较2012年提升10.7%,军费支出的绝对值排名世界第二。实际上,我国过去三年间的军费支出增长率都在10%左右:2012年为6702.74亿元人民币,增长11.2%;2011年为6011亿人民币元,增长12.7%;2010年为5321.15亿元,增长7.5%。
尽管如此,我国军费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却不足2%,与美国(4.4%)、俄罗斯(4.4%)、英国(2.5%)等国相比仍然偏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对军队和国防建设深化改革,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发展的突出矛盾,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军费投入将继续加大,军工产业也必将随之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民营企业进入军工产业正值黄金时期
1、国家鼓励军民深度融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在关于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内容中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给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提供很好的机遇。实际上,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就已经提倡军民进行深度融合,也有一批民营企业成功获得了军品制造和供给的许可资格。新时期下,“军民融合”被写进三中全会公报,表明国家在这方面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2、民企进入特许行业的门槛逐步降低。就经济领域而言,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其提出了多项改革,包括对国企逐步实行政企分离,对民营企业放宽入行门槛,民营企业可以更容易地加入过去由国有企业所独占的领域(包括军品制造),因此,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制造行业的门槛也将逐步降低。
三、东莞具备发展军工产业的良好条件和基础
1、良好的制造业基础和制造水平。凭借良好的区位和交通等优势,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东莞迅速吸引大批外商投资的制造企业转移,并承接国际订单进行外贸产品生产,成为世界制造业名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东莞逐步形成了多个制造业产业集群(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配件制造等)、完善的交通和物流体系、较高的产业信息化水平,因而具备了良好的制造业基础。此外,东莞制造业企业过去承接的国外订单里不乏国际大品牌,这些国际品牌对产品的生产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代表着行业的最高品质。因此,东莞很多制造业企业已具备了较高的制造水平与生产工艺,能够满足军工产品制造的高要求。
2、部分莞企已参与到军工产品制造领域。目前,东莞有一批企业已先行一步,积极参与到军工产品制造的领域之中,如东莞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特种装备用车)、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军用UPS电源)、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军用特种直流电源)等。所以,东莞促进军工产业发展壮大具备一定基础。
3、企业进入军工产业的意愿高。军工产品制造的利润十分丰厚,有数据表明,一些涉及先进技术装备的军工产品的利润率可达50%以上,而且军工产品的供给相对稳定,企业一旦获准进入军品供给名录,改变几率较小。因此,符合军工产品生产标准的民营企业,都愿意进入军工产品生产行列。
四、东莞发展军工产业存在的问题
1、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组织行为。尽管东莞现在已经有一批企业从事军工产品生产领域,但这些企业都是通过自身努力积极争取而得,是企业的个体行为,没有形成系统的、有组织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2、企业对如何进入军工领域不了解。一般而言,企业想要参与军工产品生产,首先要具备“四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军工产品承制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国军标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认证。这四个证分别要到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申请,并且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经过特定的审批流程,然而大部分符合军工产品生产标准的东莞企业不了解这些信息,即便了解了相关信息,又由于企业对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特殊管理要求了解不够,对许可程序不清楚,部分单位在设施条件、人力资源、质量控制、保密管理等方面与许可要求有一定差距,军品意识和质量意识有待提高,企业进入军工领域尚存一定难度。
办 法:
1、成立东莞市军工产品管理办公室(军工办)统筹军品制造企业。建议借鉴深圳经验,成立东莞市军工产品管理办公室,统筹和促进我市符合军工产品生产要求的企业进入军工产品制造行业并对其进行管理和服务,其职能包括协助企业进行军工产品生产的“四证”的申请,对国防科技工业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对国家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保障服务工作等。
2、制定扶持军工产品制造企业的相关政策。尽快制定、出台针对扶持军工产品制造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政策或试行办法,包括财政、税收、土地等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对进入军品供给名录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军品方面的收入减免一定的税收、对因承接大宗军品生产订单而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给予用地审批方面的优先处理、对因生产军品需向银行贷款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担保等等。
3、加强企业管理,建立行业规范。由于在很多细节上的不注意,即便企业总体符合军品生产资质要求,但仍由于设施条件、保密措施、质量意识方面的因素导致不能顺利进入军品生产行列。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已进入或有意愿进入军品生产行业的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针对不同方面进行专项辅导和培训,促进统一行业规范的形成。
4、加强对军工行业所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军品生产行业对企业的人力资源、人才素质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国防科工委对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为使符合基本要求的莞企能顺利进入军工产业,东莞应对军工相关领域的人才实行政策性引进或培养,包括使用人才落户补贴、级别晋升补贴等方法。或通过引导和鼓励高校开设军工相关领域的课程,为军工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