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资本办医将有一轮新的发展高潮
党的十八大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后,有人提出2013年是中国“改革元年”、“新经济元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成为新时期国家发展大计。2013年9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意见》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基本原则, 强调政府在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意见》的出台,为新一轮多元化办医吹响了号角。可以预期,未来几年内,社会资本办医将掀起一轮新的发展高潮。
二、东莞社会资本办医位居全国第一
据卫计委统计,截至2013年7月底,我国民营医院数量已达10594家,占全国医院总数的44%。在东莞,截至2013年3月底,全市已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有78所,其中公立医院40所,民营医院33所,其它医院5所,另外,还有8所民营医院在筹建中。建成投入使用后,东莞民营医院数量将达到41所之多。
2013年10月27日,香港艾力比医院管理公司和《医院观察》杂志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在全国民营医院发展年会上发布了“中国民营医院竞争力100强”榜单,东莞5家民营医院榜上有名,东莞东华医院以700.03分遥居榜首,无论是数量、规模、技术实力和可持续发展力,还是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东莞民营医院的整体实力均为全国第一。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设置稍显滞后
目前,东莞市卫生局的管理机构设置仍然是“全国一盘棋”,没有专门的科(股)或人员,专(兼)职负责行驶社会办医管理职能,滞后于东莞市社会办医的现状和下一步发展的要求。民营医院的诉求多通过各级行业协会间接表达,卫生主管部门也没有形成对民营医院实行有效管理的日常工作机制。
在社会资本办医领先于全国的东莞,目前这种现状对民营医院自身发展、政府加强对社会资本办医的监管,都是一种缺憾。
办 法:
一、研究设立社会办医专管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市政府、市编制办、市卫生局根据我市社会办医的现状、监管的要求,研究探讨设立社会资本办医专管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研究该机构的性质、地位、管理职能、人员配置和制度机制,在规范社会资本办医方面,为全国树立典范。
二、在市卫生局设立社会资本办医专管职能机构
一方面,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专管机构,调查掌握民营医院发展现状,及时了解他们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诉求,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了解掌握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动态,为制定本市社会办医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专门的职能管理机构负责社会办医投资引进、管理、评价,为制定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配置本地医疗资源提供现实依据。
再一方面,设立专职机构有利于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并通过积累民营医院监管的经验,研究探索公立医院实行管办分离的政策措施。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具体做法,是新医改的题中之义。在医改进入深水区,公立医院改革尚无成功经验的大前提下,由于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是实实在在的管办分离,通过民营医院监管中获得的经验,提出适当的举措,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有利于为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改革难题寻求破解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