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东莞与珠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实现内聚外联,形成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基本骨架,东莞境内的轨道交通(市域轻轨和珠三角城际轨道,下同)正在建设当中,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向纵深发展。
目前,我市市民对本市境内的轨道交通相关信息的了解的渠道主要是通过东莞政府网、东莞阳光网、东莞信息港等相关媒体的报导,这些媒体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报导数量比较少,只是在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如规划阶段、审批阶段、批后公示、开工建设初期进行相关的报导。对线路规划、站点设置、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的了解存在渠道少、信息少、滞后失真等问题。例如:东莞市轨道办连网站网址都没有;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设置的办事指南—业务指南—— 道路及轨道交通类栏目里的全部内容也只有2013年2月22日发出的5条事项:(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初步设计方案报批(道路交通工程初步设计申报);(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没有有关东莞轨道交通情况的具体报导。如正在修建中的轨道有三条:轻轨R2线、莞惠城轨、穗莞深城轨;计划2014年动工的有2条:轻轨R1线、莞佛城轨;计划若干年申报动工的有:轻轨R3线和轻轨R4线。这些耗资几百亿的项目在东莞的主要媒体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网站上没有设立专栏进行相关的持续报导,宣传好惠及民生的城市改造和建设工作。目前几张轨道规划图片只能在百度等网站搜索到。莞惠城轨在建设过程中由洪梅镇改道麻涌镇的消息,普通市民也只是在东莞阳光网站看到相关的一篇报导,在建的轻轨R2线进展情况报导也很少。轻轨R2线等东莞轨道交通相关重大信息的宣传和公布缺少制度化、常态化,因此,加强东莞轨道交通重大事项信息公开,不仅是宣传惠及民生的城市改造和建设工作,也是确保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的需要,同时也是对政府及相关职权部门重大决策行为的一种有效监督。
基于东莞市轨道交通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宣传好惠及民生的城市改造和建设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有关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办 法:
1、明确东莞市轨道交通重大事项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轨道建设的职权、职责部门应当承担市轨道交通重大事项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责任。
2、科学合理确定重大事项范围,明确哪些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3、健全制度,确定申请公开的方式与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重大信息的宣传和公开要制度化、常态化,在公共信息平台上能查询近几年内的公开信息。
5、主动公开的信息,设立专栏,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1)相关部门门户网站;
(2)东莞城市规划局网站;
(3)东莞阳光网东莞信息港;
(4)新闻发布会或其它相关会议;
(5)政府公告、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
(6)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