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通信技术的更新换代,移动基站分布越来越密集。据东莞市经信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全市建成通信基站2.8万座,位居全省第三;全市移动通信用户约1800万户,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排全国第五,在地级城市中排第一,以东莞市中国移动为例,目前主城区基站间距约500米,而发展中的T D -SC D M A网络要求站点密度更大,2013年的六期工程建成后,主城区站距可达到300米左右。
但近年来,随着移动基站网的迅速发展、密度加大,并不受居民的欢迎,相反市民有更多抵触情绪或恐惧感,主要是由于一是移动基站建设的随意性、无规划性、混乱现象十分明显,二是市民对移动基站的电磁辐射的影响问题等反应十分强烈。特别是移动基站悄然进入小区,市民的反对态度更加强烈,投诉日益增多,相关新闻也屡见报上,据东莞“阳光热线”上关于电磁辐射的投诉占经信局总投诉量的70%以上,以2013年为例,有城区的景湖时代城、景湖名郡、格林小城等及下面多个镇街的小区,因移动基站在小区的悄悄布建,引起小区居民强烈不满,甚至出现集体上访、投诉等聚众事件,这些现象的发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举措。基于当前我市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信息产业的公共利益与市民合法权益之间的突出矛盾,亟需解决是当务之急。
办 法:
一、加强移动基站选址管理
2013年10月由经信局起草的《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已公布,该《办法》规定了“基站管理应当遵循明确责任、规划先行;并联审批、事后监管;美化天线、共建共享;稳定旧站、善建新站;安全环保、依法保护的原则。”明确了移动基站的选址要有规划、有审批、布局合理、安全环保下进行,而电信运营商的随意性建设或偷建、抢建是不合法的,应当及时制止这种现象,按法律法规程序有序进行。我国各省市的《公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规定》中都明确规定:新建基站选址时,尽可能避开居民密集区,在居民区选址的,应当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而当前的事实并非此,通讯运营商通常以简便捷径的方法建在小区的顶层上或楼梯间,引起居民强烈不满,因此需加强通讯运营商在居民区选址的审批、环评、设计、施工等管理。
二、加强与小区业主沟通
近年来,小区业主对移动基站进入小区反对意见之强烈除基于电磁辐射外,另一主要原因是小区业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电信运营商给予小区物业管理一定的好处费后悄然进入小区布建,大大损害了小区业主权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小区业主对移动基站建设等有知情权、表决权,对有关小区环境影响有共同决定权。移动基站选址小区时,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发展公共利益事业的同时要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电磁辐射影响的宣传
随着世界电子技术的高度发达,各式各样的电磁波充满人类的生存空间,如微波炉、电脑、手机、电视等的广泛应用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电磁辐射已成为影响生态环境,继水、空气、噪声污染后的第四大污染,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因此也不难理解市民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恐惧和抵触心理,同时近年来,国内外媒体对电磁辐射影响的说法不一。到底小区内移动基站电磁辐射量是多少,对人长期的生活影响如何,有多少市民了解呢?业内人士可能了解多些,但外行人知之甚,加大其电磁辐射影响的宣传力度,使市民有更多的了解认识,消除心理上的恐慌。
四、加强监测研究,确保公众健康
虽然许多的监测报告显示,当前小区移动基站的发射功率密度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安全标准功率密度,不影响居民的健康,但我国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施行于1988年,距今已20余年,移动通信行业在此期间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带来的电磁环境变化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巨大的。因此有关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是否仍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便成为了疑问,应加强监测研究,制定新的国家标准,使之符合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内符合生态环境的发展、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五、加强小区基站建设的集约化管理
目前在小区内分别建有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多部门移动通信基站,各自为政,不但占用空间、浪费材料,而且有损景观。建议移动基站设施建设以集约化为宜,设施共享,有利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