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现代化,徐建华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东莞”,袁宝成市长提出要“依法行政”。

  目前我市的规章制度,大多由各部门做出。这样做,有以下问题:

  1.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往往缺乏论证,草草出台,又草草收场。如禁止电单车的法规,通过时未经严格的程序,缺乏专家论证和民意支持,导致较大的民怨;没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后来又实际上允许电单车上路,导致法规如同儿戏,失去严肃性。年票和年检挂钩的做法,也反复无常,备受质疑。

  2.部门利益作怪。例如最近被社会关注的社会抚养费、路桥费等,都备受质疑,归根结底,都是这些规定跟本部门的利益相连,规章有圈钱工具之嫌。

  3.缺乏连续性。一届领导一个样。如曾经的中小学校长轮岗制度,换了局长就寿终正寝了。

  办    法:

  变部门立规为人大立规。

提案者: 梁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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