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出台有关法规,禁止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如去年通过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学校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根据调查,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初中阶段,仍普遍存在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的现象。
学生成绩排名,从法律上说,严重侵犯学生的隐私;从后果上说,导致学生之间恶性竞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和心理压力,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妨碍学生全面发展,甚至导致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对学生一生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办 法:
一是制定有关法规,严厉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
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对违反规定,仍在进行成绩排名学校的校长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不停劝告的,撤销校长职务。相关教师,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是欢迎社会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