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东莞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并在中职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中高职教育的协调发展、推动校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认真分析发现,目前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仍局限于在教育主管部门引导下,以办学单位(学校)为主导的改革,企业、行业参与较少,积极性不高,有闭门造车之嫌。校企合作也因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缺失,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激励措施,普遍存在覆盖面较小,层次较浅,实施困难等问题,难以有效地整合行业企业的师资、课程、职业岗位等职教资源,合作效果不理想。

  以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为例,该校曾于2012年6月份提出了“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全新办学模式,把班级、课堂办进了工厂、企业,面向工厂招收非全日制的学生,进行相应学历层次的职业教育。“非全日制学生”的学费由所在企业、当地政府及学校各负担三分之一,享受全日制学生的同等待遇。该办学模式教学方式灵活,课程内容及上课时间依据企业的需要而定,员工在不耽误工作的同时,又能享受免费的职业技术教育,提升学历。此举措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对当地社会、政府的认同感,帮助企业留住了人才,解决了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第一届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人数就达到了2000人左右,受到当地众多企业的欢迎。但在后续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遇到诸多困难,如非全日制学生在申请办学经费时遇到阻力,政府相关部门态度不明确,最后成了学校一方唱独角戏,用自己的办公经费发放上课老师的课酬,勉强维持项目的运转。同时相关学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时也遇到了一些困扰,如年龄问题。

  为此,必须强调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及其职能定位和角色扮演,从各级政府管理层面来整体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务求取得真正实效。

  办    法:

  一、以政府为主导,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企业、行业、学校等各方成立区域性或行业性现代职业教育平台。

  例如成立以各学科职教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等,力求调动各方力量,有效地整合行业、区域的职教资源,加强各职业学校间的相互交流。

  二、完善有关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科学规划和政策,特别是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扶植措施和指导办法。

  明确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鼓励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考核与激励办法等,以解决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设立有关对校企合作企业或项目的专项基金,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

  对合作效果良好,接纳职校学生实习或就业达一定数量的企业及帮带师傅,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对进校的“车间”或“工厂”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根据校企合作企业参与教育的贡献大小,对其进行相应的税收倾斜和政策照顾,以帮助学校打通校企合作的瓶颈。

  四、鼓励职业学校改革人事制度。

  鼓励职业学校引进行业、企业的实用的技能型专业人士和资深讲师充实到师资队伍中来,取消过去对该类人才在学历、干部编制等方面的限制。

  五、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多元的、灵活的办学模式。

  建议政府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经费的支持力度,真正解决东莞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问题,实现职业教育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初衷。职业教育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应积极向社会开放,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及成人学历教育等。

  综上,职业教育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既要对接产业发展的需求,又要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既要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又要培养学生的人生观、就业观、职业价值观等,涉及到学校、企业、学生、政府等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特别是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才能事半功倍。  

提案者: 汤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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