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制定的一项国策,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东莞被誉为世界工厂,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为东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来自五湖四海的职工更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很多企业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们缴纳住房公积金,但还是有很多企业无视国家政策,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无视国家相关法规,根本不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申报购买住房公积金。职工们也是敢怒不敢言,默默承受着这样的现状,导致诸多矛盾的滋生。
办 法:
企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力度对企业进行核查督导,对瞒报、虚报职工人数,甚至从来不给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给予严厉的处罚,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