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是一个世界闻名的制造业名城,有着深厚的工业基础,近三十年的发展东莞创造了世界奇迹。目前东莞现有行业协会104个,有会员企业15469家,其中理事会成员有3048家,其中:家具、毛织、服装和模具等在行业中都具有较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市场都已经成熟,甚至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力。行业协会凝聚本行业业内人士,扮演了行业管理与政府、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相互沟通重要的角式,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其行业提供了服务平台,对于推动东莞经济的发展也做了很大的贡献,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业协会发展壮大的同时,由于管理上的不足,使其在发展中遇到困境,制约了发展的空间。主要原因如下:
1、约束力不足,沟通渠道不较畅通。目前,行业协会在行业内充当了一部分行业管理职能,但对企业的约束力不强。目前还保持着行业协会各自为政的工作方法,视野相对制约,对社会的形势发展评估前瞻性不足,发展途中遇到瓶颈。行业协会得不到有关部门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在资金投入或者规划用地方面得不到相应的支持,导致协会在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甚至延误,错失了很多发展机会,从而使有的发展前景较好,但需要政府扶持的项目“胎死腹中”。
2、收入渠道有限,人才结构老化。由于协会的收入渠道有限,工作人员待遇与其工作不对等,导致协会人才队伍不足,从而缺乏行业综合型人才。大多数行业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到10人,有的协会只有1~2人。大多数行业协会的专职人员数量较少,在人员来源上,政府和企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内部借调人员占了全部人员的80%以上,社会招聘人员只占极少比例。行业协会内部人员结构老化,素质有待提高。同时,行业协会大多未建立合理的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淘汰和退休机制,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员工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影响了协会工作的开展
3、“官办”仍是主流,政企很难区分。目前现有的行业协会大多是由政府原职能部门转变或组建的,几乎所有的行业协会都由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大多数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由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兼任或离退休的领导干部担任。有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下设二、三个协会,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仍然由行政主管部门说了算现象。
4、相关管理体制相对制约,运行机制不较灵活。行业协会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由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业务指导的双重管理体制,缺乏对行业协会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有关行业协会的政策制定和规划培训等工作无人负责。目前各级政府部门和经授权的社会团体机构都可以作为行业协会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过多,各主管部门之间业务范围界定不明确,职责交叉。
5、职能定位不较明确,引领行业发展不足。除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外,国家和地方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协会的地位、职能。如行业标准和行规行约的制定、价格协调、资质论证、质量监督与检测、参与行业政策的研究与制定等问题没有明确的权限,造成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十分困难。
6、在目前国际经济的大环境下,东莞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东莞的产业也转型升级,对东莞的企业有很大的影响,需要政府经济部门宏观管理,研究指导行业协会解决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办 法:
一、借鉴学习港澳地区和国内其它城市的成功方法,了解国际市场动态,提高企业应变能力和灵活经营等方面,发挥作用。助力于协会开展一些具有权威性的工作,树立协会的权威性,以便更好地团结企业,更好为企业服务。
二、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中的促进作用。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工商联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职能已不适宜作为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又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工作对象和会员主体,行业协会应由工商联负责管理,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
三、逐步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在行业协会管理中的职能。 政府部门要相应把重点放到与工商联的信息沟通上来,通过工商联的统一管理,来起到影响行业协会发展的作用。使得工商联在全市行业协会的总体布局、设立或合并等问题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这样,有利于减少行业协会接受多头管理的现状,使其能够集中精力开展业务工作。
四、政府对协会、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资金的支持,提高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吸引省级行业协会落户东莞,提高东莞的影响力、软实力和竞争力。让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东莞经济的研究,指导行业协会解决难题,通过提供优惠政策扶持行业协会,引领行业的发展,发挥好行业协会在行业中的作用。如:行业规划和大型项目落地的评估;行业调研、统计和分析;行业内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行业间的评比和表彰等。
五、完善行业协会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1、向社会广招行业相关的人才,同时通过培训、考核、晋升、淘汰和退出机制,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完善人才福利和保障机制,留住人才,为行业协会工作的发展打好人才储备基础。2、规范行业协会的运行,制定行业标准和行约行规。对违反政府法令开展违反活动的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凝聚地方品牌力量,在全国各省市宣传东莞的经济实力、制造能力和创造力,提高东莞产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形成政府扶持、协会服务企业,企业谋发展互动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