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经信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TA2014014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辉荣委员:
提案《关于把电子商务作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以市长或副市长为组长的‘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的建议
经了解,按照《关于严格遵守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规则的通知》(东府办会函〔2013〕194号)的有关要求,目前我市“除中央、省明确要求设立的或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需成立的,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明确要求设立的之外,一律不再提前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开展工作”。
同时,考虑到我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已设在市经信局,并且电子商务也属于信息化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市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及时做好全市电子商务的总结、计划和监督工作。
二、关于“在东莞市发改局或东莞市经信局成立‘电子商务促进局’……”的建议
目前我市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的专职人手确实相当缺乏,但结合近期中央、省、市出台多个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形势,估计在市经信局成立“电子商务促进局”的难度相当大。同时,市发改局认为此项工作需要专门部门研究推进,但现阶段精简机构,不宜另设机构。
下来,我们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争取与省对应设立相应科室,进一步充实专职人员来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此外,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增加聘员等方式来进一步补充人手。
三、关于“在“东莞制造”平台(东莞市产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打造东莞电子商务的公共信息平台诚信体系……”的建议
(一)为推动我市“两建”工作及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市政府分别于2012年8月、2012年12月成立了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工商局牵头运作。自成立以来,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对全市“两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尤其是商改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维护我市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东莞电子商务的公共信息平台诚信体系建设由正在建设中的东莞市信用信息体系加以完善。
(二)目前市工商局借助“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采取线上电商整合、线下电商经营主体实地核查的方式,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市电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截至目前,据省工商局平台统计,我市电商网络经营主体5.4多万户,其中电子商务服务类企业2000多家,主要大型第三方交易平台5个,网络经营主体总量占全省14.7%,在全省21个地级市排行第一。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抓紧建设东莞市信用信息体系,并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抓好电商网络经营主体的核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的质量,为我市制定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提供参考。
四、关于“从政府层面将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的建议
(一)加大电子商务的宣传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先后多次通过媒体通气会等渠道,向市直及驻莞媒体传达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要求市直媒体以动态消息、专栏专题、系列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电子商务在拓展销售渠道、降低成本、快速打造品牌方面的巨大优势,广泛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努力探索,协调驻莞媒体推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好经验上主报(台、网)。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旗下各子媒共刊发或转发相关报道1200多篇,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全市各镇街、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影响面广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
(二)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我市结合省委省政府推进“广货网上行”的有关部署,已连续几年我市开展了“莞货网上行”暨“广货网上行(东莞)”活动。通过引导企业与电商平台握手“触电”、举办电子商务培训活动为企业“充电”、以及鼓励电商开展促销活动进行“放电”等,发动60多家电商、500多家制造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被纳入省的活动主体,推动了3000多家传统制造企业触网,大大提高“莞货”网上销售比例。其中,今年已来,市经信局已组织指导开展了“电商大讲堂”、“电商精英高端论坛”、“广东松山湖对话暨华南电商联盟年会”、“‘世界工厂品质东莞’聚划算之旅”活动等活动12场,有效地宣传了电子商务政策知识和成功案例,并营造了良好的电商商务应用氛围。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二是加强新闻宣传。广泛邀请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日常举行的电商论坛等活动,协调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等各类平台,加大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的发展动态,展示电商企业风采。三是举办宣传活动。要求各镇街宣传部门,借助各类载体,举办相关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舆论环境。四是从政策层面用足用好专项资金的宣传推广经费,结合不同媒体和宣传途径,形式多样的对我市电子商务政策环境、典型案例、重点企业进行立体式宣传。
五、关于“尽快完善东莞市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的建议
为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我市去年已先后出台了《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市经信局已起草了《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来细化落实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并于3月10日上报市政府审定,目前《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印发;另外,市跨境办正着手起草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
六、关于“切实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育、孵化与引进力度……”的建议
(一)为进一步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对聘用时间超过1年(含1年)、在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
(二)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委发〔2013〕8号)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在高层次人才创业奖励、荣誉奖励、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优惠、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13个方面提出了特殊支持政策。由于特色人才政策措施具有普惠性,电子商务企业同样适用以上政策,建议可充分利用我市现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各类电子商务人才。
下来,我们将结合建议,进一步加强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我市电商企业充分利用我市现有优惠政策做好电商人才引进工作。
七、关于“推出‘创建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镇(街)’和‘创建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评选活动……”的建议
《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差额奖励。下来,我市也可结合你的建议参照省的有关做法,开展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服务商的评选活动。
八、关于“推出‘东莞市十大电子商务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建议
将结合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服务商的评选活动有关安排,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合并举行。
九、关于“重点扶持本土大型电商平台、本土示范性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本土优秀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做强做大……”的建议
(一)为扶持我市电商平台等电商服务企业的发展,《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电子商务服务产生的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企业对地方财力贡献(指营业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含稽查查补税款)比上年新增部分的100%进行核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为500万元(以2013年为基准对比起始年份计核)”;此外,对于需重点扶持的电子商务项目,可以“按市委和市政府“一事一议”批复同意执行”。
(二)针对开展跨境业务的本土示范性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本土优秀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市跨境办正在拟定有关扶持政策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从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新业态加快发展、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提升电子商务发展综合环境等方面加以扶持。
(三)加强宣传推广,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各尽所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东莞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扩大网络交易,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使电子商务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下来,我们将做好贯彻落实,并加快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速度,让我市电商企业不但得到实惠,更要让我市电商企业快速的得到实惠。同时,积极借助“2014加博会”平台,邀请东莞邮政和亚马逊、敦煌网、盛世商潮、易通商城等知名电商到加博会设展,实现我市企业与电商平台有效对接,帮助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此外,举办电商应用培训活动,指导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充分利用我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我市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十、关于“……重点推动‘电商服务外包模式’、‘智能分销模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服务型电子商务产业……”的建议
针对开展跨境业务的本土示范性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本土优秀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市跨境办正在拟定有关扶持政策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从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新业态加快发展、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提升电子商务发展综合环境等方面加以扶持。
下来,将结合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展指导意见,待广泛征求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定。
十一、关于“ 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第三方支付结汇平台工程建设、移动电子商务工程建设、网购体验中心工程建设……”的建议
(一)为鼓励引导镇(街)和龙头企业建立各类电子商务专业园区以形成产业集聚,市经信局积极从政策层面出台具体措施给予支持,例如在《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中提出,对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电子商务企业在园区注册入驻数量达20家以上且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60%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的主办方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租售面积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核定,每个园区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目前,松山湖、虎门、大朗、南城等镇街的电子商务也做出了区域特色,通过积极搭建各类园区载体,形成了以松创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虎门电商产业园为代表等一批主体鲜明的电子商务园区。
(二)目前我市正在加紧建设全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体系,目前松山湖、东莞邮政、虎门港、虎门镇等4个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已经初见规模,常平、长安、凤岗、东城、寮步等镇街的专业园区正在加紧建设。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已经落户松山湖,开办了国内首批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开发了“青衣城”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银行支付业务、交易、购物、订票、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下来,我们将贯彻落实好《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切实推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园区发展,同时继续在构建全市跨境电商系列园区体系、推动支付结汇、高端物流、电商运营等电商支撑产业、探索移动电商工程等方面,加快工作步伐;以及充分利用东莞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的资源和联网通道,开发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功能模块,支持我市电子商务挂牌产业园区试点跨境电子商务。
十二、关于“加大力度并细化落实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从现有的1.5亿元/年提高到3亿元/年……”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由经信局起草了《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来细化落实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并于3月10日上报市政府审定,目前已正式印发;同时,市跨境办正着手起草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百忙中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委政研室、东莞市外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