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高新区经过12年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特别是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特殊作用。高新区从开发建设以来一直沿袭着管委会管理模式,即在行政体制上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园区进行行政职能管理。这种模式在高新区刚刚建立之初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保证了园区快速健康的发展。但是,随着园区经济总量的扩大,大项目的集聚、社会管理的日趋复杂,管委会原有的机构和人事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未来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呈现以下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不够创新。高新区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个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上的政府主导型经济,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参与相关政策的运用以及直接参与开发建设、投资和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与此同时,过多地使用了行政的手段和直接参与投资经营的方式,这种模式已经产生出很多问题难以化解,如机构庞杂,人员臃肿,办事效率不高,财政负担较重,园区的建设、管理以及服务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二是人事管理制度缺乏活力。高新区目前的干部人事制度执行的是公务员人事干部管理制度。按照该制度,管委会在录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的自主性不大,难以招引到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难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难于发掘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这直接导致园区创新能力的不足。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松山湖发展到现在,与国内其他国家级高新区相比存在的差距,我们认为人事制度不够先进是很主要的原因。现有的人事制度急需进行改革。
此外,高新区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也是参考市直单位的标准严格执行,尚未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具有高新区特色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薪酬管理制度,仍然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难以避免人才流失。
针对以上问题,现结合高新区实际,需要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市机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松山湖在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给予政策支持,给予园区在机构和人事制度方面更多的自主权以激发更多的活力,为创建国家级创新性园区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办 法:
一是体制机制的改革。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学习借鉴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管理模式,对现有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改革,严格本着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设置。实行行政服务职能社会化,能推向市场的推市场、能购买服务的购服务,尽量减少机构和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打造具有创新思维、过硬作风和精湛业务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目前国内很多国家级高新区都在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如西安高新区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管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均为非公务员编制,管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内设机构,每年考核最后一名以及连续两年考评列后10%的人员自动降级。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保证了西安高新区科技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始终位居国家级高新区前六位。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运营模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管委会所属总公司招聘人员混在一起使用,所有人员拿总公司绩效工资,总公司招聘人员可以竞争管委会中层干部职位,在高新区范围内享受相应行政级别和工资待遇,调离高新区行政级别自动失效。
松山湖推进改革创新,就当前工作而言,最为重要的是要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此,建议学习借鉴西安高新区、南京高新区等国内其他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松山湖探索试行行政职级“地方粮票”制,对优秀员工给予相应行政级别待遇,行政类管理人员最高可看齐领导班子成员待遇,技术类管理人员可突破领导班子成员待遇。设立管委会内部认可的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领导职位,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评价高的干部职工(包括招聘人员),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作为管委会内部认可的副处级、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享受与市编办认可的领导职位一样的工资待遇。
三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管委会要探索制定与经济发展指标相挂钩的劳动工资待遇标准,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通过分配制度的优越性吸引社会上高素质人才加入管委会的行政管理队伍,全面提高园区的管理水平,增强园区综合竞争力。
提案者: 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