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六小龙”深受关注,东莞市政府也出台2025年1号文《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通过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要求到2027年实现培育300家以上人工智能重点企业。
要大力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企业,政策制定需要从传统的“给资源”向“建生态”转变,但目前我市政策供给仍存在趋于同质化和偏向大企业等问题。要实现政策的“精准滴灌”,应围绕初创期(0-3年)与成长期(3-5年)的人工智能企业发展痛点,以“初创友好型”政策包吸引一批优质企业落户。
建议1、对初创企业的政策支持以研发投入为衡量标准而不是以营收。
补充说明:当前很多政策或者政府主导的活动,如“促消费”或“参展补贴”等申报条件要求企业为规上企业,对初创企业而言基本达不到纳统条件。因此,建议一方面在政策申领和活动参与方面取消对人工智能企业须为规上企业的要求;另一方面对成立3年内的初创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政策补贴,且人员薪资占比越高补贴率越高,确保资源流向真正创新的企业。
建议2、建立“制造业数据开放特区”或“行业数据信托计划”,打破数据调用壁垒。
补充说明:建议在滨海湾或松山湖试点“工业数据信托平台”,归集3C电子、模具制造等我市优势产业的设备运行数据(脱敏处理),允许人工智能企业申请调用相关数据训练工业质检、预测性维护等模型。例如苏州吴江区纺织工业大数据平台,向AI企业开放10万台织机的传感器数据,助力初创企业犀牛制造将布料瑕疵检测准确率提升至99.6%。
建议3、支持共享工厂、共享车间等生产性服务平台的建设,支持大企业与初创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共研。
补充说明:很多零部件厂商不愿意为初创企业的小批量试产开模。建议按实际服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支持共享工厂、共享车间等生产性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其帮助初创企业解决样品制作、生产规划甚至供应链管理等系列生产服务需求。对硬件企业所需的核心零部件开展共研计划,鼓励供应链企业为初创公司开模试产,如首单1万台以内补贴30%开模费等,帮助初创企业降低成本。
建议4、向人工智能初创企业提供柔性共享用工和新引进人才政策支持。
补充说明:建立“AI人才共享平台”,允许高校教授在本地企业兼职研发(每年最长180天),其薪资由政府和用人单位一起承担,以降低企业获得顶尖人才的成本。如浙江大学5名教授以“技术合伙人”身份参与深度求索的强化学习项目,政府为其支付年薪的40%(约50万元)。此外,对就职于本土人工智能企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在现有新引进人才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生活补助金额,以增强企业招引人才的竞争力。
建议5、搭建“沙盒试验区”,允许创新产品在试验区内带缺上线、迭代优化。
补充说明:企业最需要的是在真实环境中进行测试。可考虑在滨海湾或松山湖划定某一区域为“AI沙盒试验区”,设置“非恶意容错空间”,允许智能驾驶、服务机器人等创新产品进行有限商业化试点,对企业因技术局限导致的非重大事故,若已尽合规义务可减免处罚。如宇数科技的配送机器人在杭州湖滨步行街测试时发生刮擦事故,因提前备案技术风险,仅被要求提交改进报告,未受罚款。
建议6、设立“场景适配度”指标,鼓励政府首购。
补充说明:鼓励政府部门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智能化采购预算,定向采购初创公司的创新产品,采购时可提出技术方案与场景需求的匹配度要求。如杭州市余杭区的“AI防汛系统采购项目”,以1200万元采购初创企业视远科技的洪水预测模型,合同约定若预测准确率低于90%则政府仅支付30%款项。实际运行中准确率达93%,反向推动了企业技术迭代。此外,对应用于我市支柱产业的AI解决方案,还可根据“场景适配度”发放研发资金补助,如3C电子行业的视觉检测机器人、家具制造业的柔性板材切割AI系统、注塑成型机的能耗优化AI模型等。
案由: (20250266)关于完善“初创友好型”政策,大力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企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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