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起到重要作用。
  我市村级集体资产排名全省前列,集体资产的管理,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与我市村集体成员利益息息相关。一直以来,我市都存在不少有关集体组织成员认定的纠纷。农改居并实施股份制改革后,虽大为减少,但仍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其中一重要内容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作出明确但原则上的规定,而该规定与我市现时股份制改革中股东资格的认定有较大的出入。个人认为,该法关于成员资格的认定是更为合理和与时俱进的。

  建议我市在该法实施前,根据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制定全市统一的成员资格认定的标准;待该法施行后,指导全市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按该标准认定成员资格,减少集体与成员间、成员与成员间的纠纷,打造和美村集体氛围,助推百千万工程建设。

 建议1、制定我市统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标准,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标准施行,减少农村集体与成员间,或成员与成员间的矛盾。


提案者: 陈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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