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赋予全国政府性担保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的重任。促进东莞融资担保产业加快发展是提升东莞市营商环境、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利在长远。2023年底,我市融资担保在保余额GDP占比为0.92%,远低于同期宁波、合肥的3.83%、5.74%,促进市融资担保产业加快发展十分必要。
  一、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融资担保是金融资源精准流向实体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更是促进东莞融资担保产业加快发展,是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重要抓手。
  (二)有利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政府性融资担保是财政职能的延伸,是撮合银企、链接政银的有效通道。围绕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做为常态化施策工具嵌入产业金融政策,能促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结合、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有利于撬动上级财政支持东莞发展。国家打造的国家、省、市(县)三层政府性担保体系是国家、省市联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国家、省财政为东莞担保贷款分担40%以上风险损失,是撬动上级财政资金缓解东莞小微、“三农”、科技创新等主体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        

  (四)有利于打造适宜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高地”。“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能够使股债融合联动成为常态,助力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形成区域集聚,通过“科技+资本+增信”综合金融创新服务模式全力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企业。

 建议1、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补充说明:建议推动建立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辅的主要为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创新服务的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2025年底前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供给能力提升到100亿以上;鼓励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治理,参与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建议2、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机构服务动力,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补充说明:建议改进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取消盈利考核指标,重点考核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担保费率、服务情况等,对符合监管规定和程序要求的担保代偿业务原则上免予追责;优化完善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业务奖励、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
      建议3、突出强化对银行机构的政策引导,全面提升银行机构业务拓展积极性。
      补充说明:建议金融监管总局东莞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督促指导各银行机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放大倍数范围内加大与担保机构合作力度,将银担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商业银行监管、考核评价体系。
      建议4、大力支持“投贷债保”联动,助力构建同区域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补充说明:建议大力支持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股权投资、银行、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组建“金融创新联合体”,创新科创金融产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前移,为科创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建议5、加快数据整合,建设东莞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补充说明:借鉴宁波、合肥、台州等地经验,建议由市相关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设立专门机构,整合归集工商、税务、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等政务数据,打造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规范有序高效向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开放共享,健全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发展基础设施,发挥数据信息增信功能。

提案者: 叶庆祥

东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东莞市财政局:
  叶庆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东莞融资担保产业加快发展的建议》(第20250247号)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将我分局对该提案的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金融监管总局、广东金融监管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督促我市银行机构坚决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提供多维度、全方位、广覆盖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市共有13家银行机构(4家法人银行、9家分支机构)与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富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9家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了银担合作。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市银行机构为超3250户办理了担保贷款、较年初增加近200户,贷款余额超53亿元、较年初增长14.17%。二是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创新银担合作产品服务。东莞农商行与担保公司采用“总对总”的合作模式,针对不同业务设置不同的风险分担模式,与科创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开展了分离式保函业务,与卓瑞担保公司、聚融担保公司等合作开展了个贷、小微贷等业务。三是指导银行机构加快审批效率。分局指导各机构通过精简流程节点、设定审批时效等措施,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并行调查机制,在担保公司对借款企业开展保前调查的同时,经营机构同时启动贷前调查,缩短授信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督促指导我市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要求,持续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担保增信服务,做好做实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积极彰显金融行业担当。
  专此函复。

办理单位: 国资委,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发展和改革局,科金集团,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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