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对改造传统产业、武装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展现了大重要作用,促进这些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安全韧性、建设科技强市具有重要意义。我市通过《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莞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2024—2026)》,坚持“平台赋能+产业拉动+创新推动+资金带动+人才发动”协同发力,形成新质生产力。但当前我市在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机制尚不健全
我市虽已成立市重大科技项目专项工作小组,提供全过程全链条服务,但因大科学装置自身建设运行机制的特殊性,在对接服务机制上缺少全链条服务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的机制体制。
(二)大科学装置赋能产业发展不足
推动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的产业引育规划不够清晰,且目前还处于成果储备期,重大成果转化尚未形成规模。
(三)缺少服务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现有的中介机构大多以中小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由政府建立的技术交易平台仍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存在能力不足、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四)科技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足
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风险大,用于种子期科技创新投资的耐心资本与市场需求之间严重不匹配。
(五)成果转化人才体系缺失
存在人才吸引和留存困难、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科研成果与产业化之间脱节等问题。
建议1、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专班
补充说明:建议市科技局完善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功能,引入相关龙头企业、基金公司等力量,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服务体系,设立成果转化专班,负责对接大装置大平台和高校院所,建立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库,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建议2、构建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梳理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路径
补充说明:市科技局应开展有组织科研:一是引导建立以散裂中子源和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作为创新源头、以新型研发机构为基础支撑、以国家创新中心为转化引擎、以龙头企业为应用场景的实验室融通创新经济体系。二是针对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建议“大科学装置+产业龙头+高水平大学A类学科+市属国企”共建一个新型研发机构,以报市政府“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认定和支持。三是科技、工信等部门联合,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及龙头企业,从装置设施零部件采购阶段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推动周边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
建议3、科技金融全链条支持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
补充说明:一是市科技、金融等部门可参考广州经验,着力打造集产投、创投、天使母基金于一体的“基金丛林”,充分发挥出政府基金对科技创新,特别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引导撬动作用。二是推进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松山湖高新区分中心、松山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风投创投集聚区建设,打造园区企业信用评级系统,持续助力成果转化。
建议4、依托大科学装置人才队伍,完善成果转化人才引育体系
补充说明:市科技局、市人社部门、市教育局等应引进和培养大科学装置相关的实验科学家、产业化领域顶尖科学家、卓越工程师及技术产业化人才。通过校企合作、联合实验室等方式,加强STEM教育 ,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技术能力的人才。
建议5、完善“企莞家”功能,优化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体系
补充说明:市工信局应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企莞家”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数据平台,实现科技成果数据采集、上传、展示、评估、推送、流转等交互功能,打通企业需求与成果供给堵点,实现科技融合创新和产业快速升级。
案由: (20250236)关于优化大科学装置成果转化路径,加快发展东莞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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