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东莞失能老人数量和家庭赡养压力也随之增加,每一位失能老人均影响一个或几个家庭的幸福感,也可能影响家中个别劳动力的正常就业,随着城市老龄化情况的不断加深,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日渐成为我市社会和家庭不可忽视的严峻挑战。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岁以上常住人口为57.26万人,占比5.47%,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比重提高了1.94%,其中3个镇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有数据显示,2022年底,东莞户籍总人口为292.4543万,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7.3077万人,占比12.76%。至2022年底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约13663人,中度失能老人约6250人,占比45.74%,重度失能老人约6899人,占比50.49%。
   二、提案依据

  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2016-2020)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2021-2025)进一步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以及“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等一系列举措。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建议1、建议东莞市加快落地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将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纳入我市2025年重点工作
    补充说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助于提升市民安全感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当前,一方面要围绕长护险重点涉及人群和相关医护人员进行调研,做好长护险实施的准备工作:另一反面,也要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研究并引导我市民间资本参与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产业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提案者: 邹鹏,胡文辉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50284号的答复
  市医保局:
  政协提案《关于在东莞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提案》(第202502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精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经调查研究,现阶段有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残疾人群体主要为16周岁级以上的一、二级智力、精神、肢体、视力的残疾人。截至2025年4月,上述群体共15573人,其中智力一级777人,智力二级1323人,精神一级1809人,精神二级2982人,肢体一级1502人,肢体二级3768人,视力一级1813人,视力二级488人,多重一级706人,多重二级405人。
  市残联积极助推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一是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寄宿托养照护服务。2023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残联出台《东莞市购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实施暂行办法》(东残联〔2023〕21号)。为推动政策落到实处,市残联组织开展托养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孵化、定点机构准入标准论证、定点机构资格认定、托养照护服务对象评估标准论证等工作。2024年,成功孵化1所民办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机构,即广东毅融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可为25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服务,目前已落实89名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至该机构接受托养照护服务。2025年,市政府将“试点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及“暖心提供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列入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推动更多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享受托养照护服务。二是通过协助市医保局对在各镇街社区康园中心接受服务的学员发放长期护理保险调查问卷共417份,以助摸查相关群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需求侧重点,并助推提高东莞市民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度。
  下来,市残联将继续夯实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继续关注并全力协助长期护理保险的推动工作,有效助推东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
  专此答复。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21日

办理单位: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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