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学生营养改善是提升全民健康的重要环节。教育部等部委亦多次强调加强中小学营养餐管理,当前我市中小学生面临营养不均衡(如肥胖率上升、微量营养素缺乏)、校园餐食标准化不足、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亟需通过规范化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体现状与问题如下: 1.缺乏统一营养标准。部分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未按科学营养配比设计食谱,存在高油、高盐、高糖现象,蔬果及优质蛋白摄入不足。 2. 监管机制不完善。对食材采购、加工流程、营养配比的常态化监督不足,部分学校未配备专业营养师。 3. 城乡差异显著。城区学校硬件条件较好,但部分镇街学校因资金、设施限制,难以保障餐食质量。 4. 营养教育缺失。学生及家长营养健康知识普及不足,存在挑食、浪费等现象。
建议1、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地方性营养餐标准
补充说明:对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食堂,减少配餐,聘请营养专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等理念。
建议2、完善监管机制,实施多元化评价体系。
补充说明: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中小学用餐的专项投入,关注经济薄弱镇街学校与低保家庭学生;建立健全中小学用餐质量的监督制度,制定监管责任部门工作人员陪餐制度,从源头到餐桌对校园食品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监督成效及处罚措施。 二是推进“阳光厨房”建设。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合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材溯源制度、试吃制度,并存样以便进行抽查检验和食品安全追溯。 三是引入家长“观察员”。鼓励家长代表参与日常巡查,增强社会信任度。 四是鼓励社会参与。鼓励高校、医疗机构组建营养顾问团队,为学校提供技术支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养餐满意度调查。
建议3、探索供餐企业快捷退出、更换机制。
补充说明:一是规范合同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承包合同管理、配餐公司合同管理,把学生用餐营养要求纳入合同条款。 二是强化评估考核。每半学期至少对供餐公司进行1次满意度和综合服务质量考核,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监管责任部门、第三方机构组成评价组打分,由学校、监管责任部门对评分不合格的供餐公司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完善快捷退出机制。对反复投诉、屡教不改的供餐公司,可以由学校实行即时解聘,由监管责任部门监督及时启动快捷的退出、更换机制。
建议4、深化营养教育,推动营养健康教育普及
补充说明:一是将营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编写本土化教材。 二是开展“校园营养周”活动,通过讲座、烹饪实践课等形式培养学生健康饮食习惯。 三是加强校园营养师配备,科学地制定每周食谱并监督落实情况。 四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向家长推送营养科普内容,减少家庭饮食误区。
案由: (20250293)关于推动东莞市中小学生用餐营养规范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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