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已成为释放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东莞市的相关政策均对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引。2023年8月,东莞成功入围工信部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同年11月,东莞再次入围广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未来两年,我市将围绕智能移动终端、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行业试点,推动一批优秀数字化牵引单位联合合作伙伴,为不少于720家被改造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数字化改造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完成改造任务。根据调研情况反映,许多民营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卡脖子”问题,导致转型之路艰难重重。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数字技术基础薄弱。大多数企业数字化转型处于以零星改造为主的单项覆盖阶段,整体设备数字化水平低,现有装备在数据采集、网络互联、数据互通与互操作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并且对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仅在OA、HRM、CRM、ERP等较浅的系统应用层面,核心创新技术如云计算、5G、区块链、大数据、3D 打印、量子技术等方面尚未实现大范围应用。 二是相关补贴政策覆盖不到位。调研发现,许多民营企业虽已逐步意识到数字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投入资金非常有限,以小额为主,部分企业表示曾试图向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但障碍重重。一方面金融机构放款效率低、审批周期长,机制不灵活。另一方面,多数金融机构的放贷业务偏好于大型企业,而发展中的企业实则更需要政府背书和扶持以得到融资。目前市政府出台有许多数字经济相关的项目补贴和退税政策,但存在整体覆盖面窄、政策落地难、申报成功率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三是数字化人才匮乏。调研发现,大多数字人才对我市就业市场认知较为模糊,周边一线城市的吸虹效应也使我市企业招引和集聚数字人才的困难更加严峻。数字化全产业链的实施不仅对技术、研发、设计等数字化知识模块有要求,还涉及到项目管理、数据分析、实施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故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要求,因此既懂业务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短缺是一大难题。
建议1、建立政策激励机制
补充说明:一是建立“小快轻准”方案评估认证机制。针对市场上涌现出的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简称“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服务,管理部门可引入第三方认证机制进行评估和认证。通过设立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标准等,筛选并培育出真正符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优质 供应商及方案。二是加强宣传与推广。对于获得认证的“小快轻准”供应商及方案,充分发挥市场化服务机构的作用,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例如,通过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以举办推介会、发布行业应用案例等方式,提高这些供应商方案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三是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从局部优化入手,逐步推进智能化改造。可以选取一些重点企业作为试点,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生产效率和设备管理水平。
建议2、加强资金扶持
补充说明:一是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针对数字化转型及单项数字化项目的扶持政策。简化现有申报流程,增强时效性,灵活处理申报材料。同时,拓宽政策覆盖面,将更多行业的数字化实践与改进纳入扶持对象,并对自主研发和推广数字化应用的企业进行表彰,助力其成为行业标准,对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对探索于深化智改数转的企业给以资金奖励。二是发挥专项基金的助推作用,鼓励创新。针对数字化供应商在开发轻量化应用方面的投入和风险,充分发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4〕71号)支持力度,准确把握政策红利。三是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分担风险,共享收益
建议3、优化人才引育机制
补充说明:一是建议东莞出台人才引进政策,提供资金、住房补贴,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端人才。同时,联合高校开设智能制造相关的职业培训课程,为企业员工提供技能提升的机会。二是加强内部培养,强化数字人才引培机制。为推动本地数字人才培育,建议政府从顶层谋划,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技术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畅通数字人才输送渠道。同时出台针对性的奖励政策,打造创新人才建设工程,进而推动本土人才结构优化。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落地。鼓励本地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智能制造技术的联合研发。通过设立“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或“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的快速转化。
建议4、夯实数字化基础
补充说明:一是协同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驱动企业运营和业务模式创新,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一方面依托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积极发挥产业集群效应,赋能企业全链条的“智改数转”;另一方面打造服务领域数字化转型,为企业提供全链条赋能服务,优化整体数字生态环境。二是遴选标杆灯塔企业。在我市各个细分垂直领域中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中小微企业作为 “标杆灯塔”或“迷你灯塔”,为其它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的参考路径。三是开放标杆灯塔企业经验资源。鼓励灯塔企业开放其数字化转型的经验和资源,包括问题剖析、技术架构、解决方案、实施步骤、转型成效等。同时,推动这些企业与数字化能力供应商合作,共同开发符合行业共性需求的解决方案,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
案由: (20250304)关于推动东莞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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