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相较于深圳、苏州、合肥等创投强市,我市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东莞经过近二十年的”科技东莞”工程的实施,已经建立了一个较好的科研创新生态,科研资源充沛,对科研创新团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制造业发达,天然具备了吸引新科技成果落地的土壤,能促使新技术新成果更快更好地融入产业链,如能做好科技金融,将更有利促进东莞市的招商引资。 (一)发展科技金融是加速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金融赋能科技,能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升级。近年来,东莞已经陆续集聚一批高科技企业,但企业在研发投入、技术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通过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为这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助其快速发展。 (二)加强科技金融集聚是提高我市金融赋能效率的有效措施。东莞的金融生态相对分散,金融规模效应和服务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然而,深圳、苏州、合肥等地金融集聚区已经吸引大量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入驻,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提升金融服务科技企业的效率和水平,东莞应打造一个具有影响力的金融集聚区,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和协同,形成科技与金融的良性互动生态。 (三)加强资金和政策扶持是激发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的重要保障。金融机构对政策环境高度敏感,但东莞在落地优惠、业务奖励、创新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吸引力不足、针对性不够强,往往难以吸引头部机构来莞。本土金融机构在服务科技企业时也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持,面临风险高、收益周期长等困难。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更多优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
建议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
补充说明:一是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母基金和种子基金群等政府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和投资引领作用。 二是重点支持“8+8+4”等传统产业重点环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以市场化方式运作,撬动社会资本参与。 三是针对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设立覆盖全周期的种子、天使、VC、PE、并购和S基金等专项子基金,特别是加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成果转化、人才创新等子基金设立,重点支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
建议2、推动科技金融集聚区建设运营,打造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补充说明:一是加强资源统筹,大力建设和运营东莞松山湖科技金融集聚区,打造一个资源集中、服务集成、信息集聚、人才集群的科技金融聚合空间。 二是搭建面向全市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接力式、高质量金融支撑的综合服务。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满足科技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建议3、加大政策层面支持力度,赋能金融机构提质提效
补充说明:一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加大对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项目的投资团队,以及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转化和知识产权创新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核心团队成员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从而提高政策吸引力。 二是设立金融人才专项补助,对高端金融人才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在科技金融集聚区设立金融人才服务站,为市内外金融人才在莞开展业务、对接项目、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便利。
建议4、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考核改革力度,引导国资国企早投敢投
补充说明:一是推动国资国企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国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二是加强东莞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从单一项目考核制向综合考核其投入的项目数量、资金规模、技术水平等多方面转变,建立国资创投机构“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推动国资国企愿投敢投。
案由: (20250308)关于加强我市科技金融建设 推动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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