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东莞和香港同为大湾区城市,在大湾区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莞港合作前景广阔。
一是莞港两地合作基础良好。东莞作为世界制造业名城,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完善的产业链。香港则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莞港两地地缘相近、人缘相亲,长期以来在经贸、文化等领域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二是产业升级需求迫切。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东莞传统制造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加强与香港在产业科技方面的合作,引进香港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端人才,有助于提升东莞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东莞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三是科技创新资源互补。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作为东莞科技创新的核心区域,汇聚了一大批高新企业和科研机构,但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短板。香港高校林立,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先进的科研成果;同时,作为亚洲金融中心,香港具备强大的金融实力,能够为高新科技的孵化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莞港两地在科技创新资源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莞港澳合作是东莞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东莞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未来,东莞应继续深化与港澳的协同合作,推动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的先行先试,共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通过政策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多维度发力,东莞有望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区域经济高品质发展贡献东莞力量。
建议1、完善合作机制
补充说明:一是探索“飞地经济”合作模式。在滨海湾新区或松山湖科学城设立莞港产业科技合作“飞地”,由两地政府共同管理,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先行先试跨境投资和科技创新政策,吸引港澳及本地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入驻。 二是探索政府层面的合营模式。在智能制造、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莞港两地可以成立合资公司或联合基金,共同投资和管理重大项目。比如设立莞港产业科技合作专项基金,两地政府按1:1比例出资,支持研发和产业化。 三是优化合作环境。两地政府共同制定出台促进莞港产业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在税收、财政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行政审批等服务。
建议2、强化科技金融支持
补充说明:一是建立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平台可以组织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对接会,促进双方的合作,为东莞的高新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是推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简化香港科研机构使用东莞科研经费的流程,允许资金跨境流动。 三是吸引香港金融分支机构入驻。鼓励香港金融机构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服务。
建议3、深化两地产业对接合作
补充说明:一是联合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结合香港科研优势领域,重点招引扶持新能源、绿色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节能技术和循环经济等项目入园;借鉴香港科学园运营经验,引入香港专业园区管理团队,配套建设港式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助力携科研成果来莞转化的香港企业融入内地产业生态。 二是强化莞港产业链协同。在高端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推动莞港产业链深度对接,比如,香港负责研发和设计,东莞负责制造和产业化,形成“香港研发+东莞制造”的协同模式;通过定期举办产业链对接会,促进两地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
建议4、优化跨境物流效率
补充说明:一是完善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争取国家支持,将空港中心纳入大湾区物流枢纽建设规划;优化空港中心的运营机制,推动关税和通关流程的优化;扩大空港中心的业务范围,推动更多高附加值商品通过该中心流通,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二是发展低空经济合作。探索低空物流、无人机配送等新业态,开通东莞至湾区主要城市货运无人机航线;支持组建低空飞行运营公司,开通跨珠江口的低空客运航线,推动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等新业态。
建议5、加强人才、文化交流合作
补充说明: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建立莞港大学生交流机制,由东莞市政府和香港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设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联合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人才培养基地,如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与香港理工大学的博士培养计划,培养高端科技人才;推动莞港职业资格互认,在工程、医疗、法律等领域率先试点,方便两地人才跨境就业;出台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吸引香港的高端人才来东莞工作。 二是深化文化科技交流合作。举办莞港文化交流活动,组织文艺团体进行互访演出,促进两地文化艺术的交流与融合;举办论坛、研讨会、展览等活动,加强莞港产业科技合作的宣传推广,广泛宣传莞港合作的优势和机遇;推进高水准科研合作,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与香港高校共同建设重大科技专案。
建议6、发挥港资企业的带动作用
补充说明:一是制定推动香港企业实施“智改数转”专项行动方案,支持港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香港科创资源合作,转型发展。 二是用好东莞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场景需求,出台政策,引导支持香港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参与东莞传统产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创新。 三是扶持一批龙头港资企业,发挥企业在产业链的主导优势,通过数字化建设整合上下游供应链资源,打造产业集群;鼓励牵头产业协同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培育产业创新生态。
建议7、推动东莞企业“走出去”
补充说明:一是用好东莞在香港的视窗公司。通过视窗公司,重点布局境外投资与招商引资双向联动工作;定期举办“莞港产业合作对接会”,同时向境外资本推介东莞的营商优势。 二是加强东莞企业与港澳国际网路的连结。鼓励东莞企业借助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与国际投资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与港澳商协会合作,帮助企业融入全球市场网路。 三是打造“走出去”服务平台。推出面向东莞企业的服务平台,并与港澳地区的跨境电商平台和物流企业深度合作,提升东莞企业“出海”的物流效率和成本竞争力。
案由: (20250314)关于深化莞港产业科技合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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