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在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的问题。根据统计,目前东莞市公办在园幼儿占幼儿园总人数的比例尚未达到50%的目标。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购买学位、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集体办幼儿园补助以及通过村集体免租金等形式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然而,这些措施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不足:如果减去通过购买学位等方式增加的公办学位的数量,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大大低于50%,无法完全满足社会需求;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滞后:新建住宅区未能按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导致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滞后;
(三)集体办幼儿园补助力度不够:虽然有财政补贴,但支持力度有限,难以吸引更多的村集体参与幼儿园建设。
(四)村集体免租金形式实施困难:部分村集体因经济条件限制,难以长期维持免租金政策,影响了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具体建议: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提升东莞市公办幼儿园的比例,确保实现50%以上的目标。同时,也有助于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
建议1、加大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
补充说明:1.明确规划要求:在新建住宅区规划阶段,严格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按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并确保这些幼儿园作为公办使用;2.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标准,避免资源浪费;3.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运营,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议2、加大集体办幼儿园补助力度
补充说明:1.提高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对集体办幼儿园的财政补贴标准,减轻其运营成本压力,吸引更多村集体参与幼儿园建设;2.优化补助方式:除了直接的资金补助外,还可以提供师资培训、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支援,全面提升集体办园的教育质量;3.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长期稳定的补助政策,确保集体办幼儿园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3、推广村集体免租金形式
补充说明:1.政策引导: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采取免租金或低租金的方式,吸引优质教育机构入驻,提升幼儿园的整体水平;2.多方合作:加强政府、村集体和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幼儿园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3.典型示范:树立一批成功案例,通过典型示范效应,带动更多村集体参与到幼儿园建设中来。
建议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补充说明:1.提高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学前教育事业;2.加强培训交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3.优化教师配置: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每个幼儿园都能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
建议5、借鉴珠三角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
补充说明:1.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确保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减轻办学主体的办学成本;2.民办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财政支持,每生每年给予不少于600元的生均费用补贴,帮助降低运营成本;3.基础设施与设备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办幼儿园的基建维修及设备更新,并逐年递增,改善教学条件;4.规范化管理:推动幼儿园规范化建设,提高办园质量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开支;5.增加学位供给: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增加学位供给,使更多孩子能够享受到较为低廉的公立教育资源; 6.政策支持与激励机制:除了直接的资金补助外,还提供土地使用便利等非直接性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事业。
案由: (20250228)关于进一步降低学前教育教育成本,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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