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东莞市近年来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以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致力于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       

       近年来,全国多地已探索并实施“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等创新模式,为产学研融合提供了重要实践经验。例如:江苏省自2013年率先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截至2024年已连续选派近万名人才到企业任职科技副总,有效推动了企业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山东省通过设立产业教授流动岗位,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攻关关键技术;云南省自2023年实施“科技副总”项目,累计选派百余名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高校以兼职方式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作出明确规定。       东莞市具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但校院企之间的人才交流通道有待打通,如何更好地引导和支持科技人才与企业深度合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是当前需要探究的关键问题。尽管东莞市在推动产学研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产学研合作深度不足       

      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科研成果,虽然东莞市已有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举措,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比例较低,存在合作深度不足的问题,一是高校和科研院的科研成果侧重于学术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二是目前的产学研合作多局限于短期项目,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难以形成持续的协同创新合力,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转化链条存在瓶颈,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化运作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成果的高效转化。       

       二、企业对高层次研发人才的吸引力不足       

      东莞市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研发投入、薪资待遇、职业发展路径等问题,难以吸引到高层次研发人才,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在择业时更倾向于科研资源丰富、岗位稳定性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在高层次研发人才招聘的困境,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不足       当前产学研融合政策支持力度有限,缺少政府部门主导的人才共享途径及专项资金支持,尤其是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建设方面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部分创新成果因资金不足或风险成本较高未能充分释放创新潜力并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过程中,需要更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

      建议1、强化政策引导,构建人才互聘共享机制
      补充说明:参考江苏省、山东省等经验,出台《东莞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产业教授选聘办法》。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建立高校与企业间的桥梁,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技术难点堵点,协助企业培养技术人才,推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鼓励选派优秀企业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参与高校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将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前沿动态带入课堂,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建议2、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产学研常态化合作机制
      补充说明:建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建立产学研常态化合作机制。市工信局收集企业技术需求,市科技局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和研发能力,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对接。扩大“揭榜挂帅”模式应用范围,鼓励更多企业提出实际技术需求,高校和科研院所针对需求开展研发,政府提供一定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开展长期合作,形成需求导向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建议3、完善保障举措,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补充说明:建立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共享为基础的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为科技成果创新提供初期孵化支持。建立“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的履职考核机制,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作为核心指标。将考核结果优秀的“科技副总”纳入我市人才目录,并在职称晋升、绩效奖励等方面优先推荐和保障;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产业教授”,由政府或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奖励,并做好优秀案例宣传报道,激励产业教授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促进作用。

提案者: 彭晓波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政协
  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23号
  提案分办意见的函
   
  尊敬的彭晓波委员: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 20250223 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学研融合, 促进校院企人才互聘共享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产学研融合人才培养机制 
  出台《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强培训力度方面,面向广大不具备造血能力的重点潜力企业开设高阶专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资助,培养1-2名数字化骨干人才,并作为人才种子在企业发挥传帮带作用。印发《关于培育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每年组织校企人才对接、高校招聘、企业紧缺人才对接等活动不少于3次,为企业招才引智搭建直接对接平台。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450家“专精特新”企业中,96%的企业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如“专精特新”企业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与东莞理工学院深度合作,学校为企业量身打造,提供工业设计、时尚创意的师生资源,并共同合作申请建立东莞市时尚创意工业设计研究院,为全市及至大湾区建立工业设计平台。
  二、常态化实行产学研合作机制
  通过省级“揭榜挂帅”有关人才专项项目,从企业收集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等制造业领域亟待解决的项目榜单,动员在行业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较高技术造诣、较突出知名度,具备精深的专业水平和领导能力的人员组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团队,完成支持期为3年的项目榜单,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给予成功揭榜人一定额度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成功揭榜人所在企业可享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政策支持,并享受市给予的配套支持。
  三、健全人才服务发展保障机制
  加强引才力度,鼓励用工单位引进各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化人才,对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及符合相关引进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化人才,分别给予不同程度补贴。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化人才在莞工作期间提升职称、学历、技能等级,对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及符合相关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化人才,给予对应的补贴。加强服务保障,向符合条件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化管理人才和应用人才发放“莞香卡”,按规定享受政务服务、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能,围绕深化产学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推动各方加强联动,落实精准育才引才聚才。打造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科研院所联动平台、联动多元评价体系。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的常态运行机制,落实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到各级各类院校任教,为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带头人、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便利等服务。实行以学校为主体、产业需求为导向、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和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
  二是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创新。整合企业、中高等院校平台项目科研资源,促进企业转化中高等院校研究成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关于培育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创新创业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能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产教融合工作,充分发挥我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技术优势和规模。
  附件:清单式答复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

办理单位: 科技局,市工信局,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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