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东莞市近年来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以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致力于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
近年来,全国多地已探索并实施“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等创新模式,为产学研融合提供了重要实践经验。例如:江苏省自2013年率先开展“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截至2024年已连续选派近万名人才到企业任职科技副总,有效推动了企业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山东省通过设立产业教授流动岗位,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攻关关键技术;云南省自2023年实施“科技副总”项目,累计选派百余名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高校以兼职方式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作出明确规定。 东莞市具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但校院企之间的人才交流通道有待打通,如何更好地引导和支持科技人才与企业深度合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是当前需要探究的关键问题。尽管东莞市在推动产学研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产学研合作深度不足
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科研成果,虽然东莞市已有促进产学研合作的相关举措,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比例较低,存在合作深度不足的问题,一是高校和科研院的科研成果侧重于学术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二是目前的产学研合作多局限于短期项目,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难以形成持续的协同创新合力,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转化链条存在瓶颈,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化运作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成果的高效转化。
二、企业对高层次研发人才的吸引力不足
东莞市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研发投入、薪资待遇、职业发展路径等问题,难以吸引到高层次研发人才,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在择业时更倾向于科研资源丰富、岗位稳定性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在高层次研发人才招聘的困境,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不足 当前产学研融合政策支持力度有限,缺少政府部门主导的人才共享途径及专项资金支持,尤其是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建设方面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部分创新成果因资金不足或风险成本较高未能充分释放创新潜力并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过程中,需要更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机制保障。
建议1、强化政策引导,构建人才互聘共享机制
补充说明:参考江苏省、山东省等经验,出台《东莞市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产业教授选聘办法》。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建立高校与企业间的桥梁,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技术难点堵点,协助企业培养技术人才,推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鼓励选派优秀企业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参与高校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将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前沿动态带入课堂,培养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建议2、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产学研常态化合作机制
补充说明:建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建立产学研常态化合作机制。市工信局收集企业技术需求,市科技局汇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和研发能力,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对接。扩大“揭榜挂帅”模式应用范围,鼓励更多企业提出实际技术需求,高校和科研院所针对需求开展研发,政府提供一定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开展长期合作,形成需求导向的常态化合作机制。
建议3、完善保障举措,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补充说明:建立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共享为基础的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为科技成果创新提供初期孵化支持。建立“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的履职考核机制,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作为核心指标。将考核结果优秀的“科技副总”纳入我市人才目录,并在职称晋升、绩效奖励等方面优先推荐和保障;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产业教授”,由政府或高校、科研院所提供奖励,并做好优秀案例宣传报道,激励产业教授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促进作用。
案由: (20250223)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学研融合, 促进校院企人才互聘共享的建议
部门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