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生欺凌事件频发,部分事件情节严重,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生理和心理伤害,甚至导致受害者采取极端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学校落实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消除隐患问题、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工作。2024年5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明确了各校要完善校规校纪并加强教育,畅通反映渠道并落实责任,强化班级管理与主题班会,优化师生关系与加强家校沟通等要求。这些政策文件为学生欺凌治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我市各校积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教育,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预防恶性事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编写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一书中指出:学生欺凌事件的核心要素是“身心攻击、遭受痛苦”;事件核心要素初步显现,具备了学生欺凌的雏形,可称之为“欺凌方萌”事件;事件核心要素还没鲜明地呈现出来,但已经具备雏形,可称之为“欺凌未萌”事件;学校、家庭、社会都要采取有效措施,“防之于未萌,克之于方萌”,防止“欺凌萌芽”向“标准欺凌”演变。

    建议1、扎实开展教师防治欺凌专题培训
    补充说明:一是提高教师本身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和科学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并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防之于未萌。二是提高教师指导家长预防学生欺凌教育的能力,甚至能够开发课程,向家长宣传学生欺凌防治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引领家校一体预防学生欺凌发生。
    建议2、保障学校预防欺凌法治教育课程的实施
    补充说明: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三方面保障:一是课程保障。组建教育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课程设计要着眼于学生社会情感能力培养,以互动体验式教学为主,引导学生模拟真实的场景,让学生在角色扮演、课堂讨论、小组共创、互动游戏的过程中,提升同理心和沟通能力,提高自己对欺凌现象的认知和应对欺凌的能力。二是课时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当统筹课时规划,指导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资源选择合适的时间安排主题班会课、心理健康活动课、社团活动课、综合实践课等。三是师资保障,授课讲师需要经过培训认证,并且有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开展。
    建议3、大力推动预防欺凌主题阅读活动,深化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学习型家庭构建
    补充说明:目前图书市场中有关预防欺凌主题的资源较为丰富,涵盖了不同年龄段和读者群体。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围绕预防欺凌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促进学生在故事案例中获得替代性经验,增长处理冲突和欺凌的智慧。
    建议4、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补充说明:教育部门应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学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隐瞒不报、处理不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反之,已尽到责任的,应依法不追责。

提案者: 廖美青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廖美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策一体有效发现和防治校园欺凌的建议》(第2025003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我局相关科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统筹推进,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党组认真学习上级精神,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1+4”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行动。会同公安部门召开教育系统专项行动部署会,部署开展排查摸底、预防教育和专项治理等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每月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会议,调度基层镇校,加强工作指导。发挥挂点联系镇街、学校机制作用,由局领导率队开展调研督导,压实镇街、学校的主体责任,协助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成立教育、政法、公安等14部门联动的市、镇两级“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制定《东莞市防范学生欺凌工作指引》,明确各部门防欺凌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动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先后会同公安、妇联、检察院等部门专题研究欺凌和性侵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欺凌工作机制。目前,全市628所中小学校均建立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各中小学校内外均悬挂防欺凌防性侵责任牌公布线索举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均设置专门的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全面搜集欺凌、性侵线索;同时加强与12345联动,对涉及欺凌、性侵投诉件落实接诉即办、快结快办,提级处置;制定和下发《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的干预措施》,督促镇校联动属地部门落实重点举措,及时对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不良行为学生进行干预,并全部做好“一人一档”做好跟踪处置。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市教育局会同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建立检察官、妇联白玉兰社工常态化进校宣讲工作机制,为每个镇街指定一名对口检察官、1名镇街专职妇联副主席统筹检察官、社工进校宣讲工作,提升专业宣讲力量进校宣讲覆盖面。加强教师处置能力提升培训,将教师学生欺凌处置能力列为每年教师培训课程,将防欺凌、防性侵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课程,每年对全市新入职教师全覆盖培训。全面推广应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制度示范文本》进一步强化学生欺凌防治规范化运行,统筹制作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系列培训视频;坚持“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进行安全教育,每月落实1堂不少于30分钟安全主题班会课”等“15130”安全教育制度,统一制作防欺凌、防性侵宣传动画短片向学生、家长群体持续滚动播放,联合南方+举办“防欺凌防性侵”直播课、开学安全第一课等欺凌性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学生安全教育走深、走实。
  三、坚持教育为先,持续深化源头预防。全市628所中小学100%配备法治副校长753人(其中法院30人,检察院44人,公安系统617人,司法行政部门58人,其他政府部门分管领导4人),市主要领导及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等率先垂范,受聘为学校法治副校长,带头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带动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和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组建专家宣讲团,推荐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的法治副校长,与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教育专家、心理辅导人员等组成东莞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宣讲团,发挥专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课程资源库,由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牵头,集中备课,打磨一批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不同主题的预防未成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精品教案;会同检察机关遴选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法治教育较为薄弱民办学校,派出检察官逐一进校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2024年至今全市中小学共开展了4300多场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同时,依托市中小学生德育基地新校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针对初中学生开展“法润校园 护航成长”系列法治教育活动,东莞中学初中部学生获得宪法演讲比赛国家级一等奖。
  四、加强干预和管理,推动校家社会协同育人。全市以镇、校为单位,与属地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校家社”联动全面加强关注学生日常管理,协同属地综治、公安、妇联等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有不良行为但学校难以管教的学生情况,并落实校家社协同跟进处置个案,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通过进社区、进家庭、点对点联系等方式进行调查走访,学校教师协同法治副校长或公安干警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和监护责任教育,确保及时跟进和干预;完善分级闭环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联动分级闭环处置,分类健全完善一般欺凌事件、严重欺凌事件闭环处置流程,明确学校、部门处置欺凌事件工作责任;联合公安机关积极搭建警校共治桥梁,建立完善“警校共建”工作机制,社区民警常态化深入辖区学校,建立警校联络机制,定期开展线下排查,会同学校安保、管理人员,动态排查学生间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制止校园欺凌行为,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迅速跟进,积极协调校方及学生家长等加强沟通,妥善处置,及时消除影响、平息事态,防止矛盾转化、升级;同进,结合“护校安园”行动,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择优选派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的认识;充分运用好公安提示函、约谈、训诫等工作手段,推动落实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监护人监护责任;规范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开展以“1+3+1”模式持续开展《“如何当好家长”大家谈》家庭教育系列主题活动,围绕当前教育热点话题,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立体通达精准传播,助力家长科学养育;建立了市、镇、校三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平台,为96万多名中小学生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完成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组建成立631个学校学生心理防护团队、34个镇(街)防护团队和126人的市级防护团队;全市1200人以上小学和1000人以上中学100%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创建237所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防线,切实增强对关注学生的心理干预能力。
  五、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构建平安校园环境。严格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持续开展安防建设达标工作。加强宿舍、办公室、厕所、机构培训室等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巡逻防控力度,从严防范;联动公安部门加强对学生欺凌性侵事件处置,按照发生一起、复盘一起,深入检视镇校欺凌性侵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推动镇校举一反三,改进欺凌性侵治理工作措施;会同公安机关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指导性文件,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依法打击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制止涉生暴力、学生欺凌、引诱学生犯罪,加强正确使用网络教育,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全力构建阳光、平安校园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教育局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0日

办理单位: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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