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东莞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东莞市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托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来,各中小学积极响应,有效缓解了双职工家庭中午“接送难”问题。然而,随着服务普及,学生人数增多,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

    (一)教师身体和心理压力双增 

    据了解,目前全市大部分学校均由在校教职工负责午餐午托相关管理工作。不少教师每周有2~3个中午需要参与午餐午托的管理工作,如分餐,组织学生用餐、午睡等。教师长期缺失中午休息时间,不合理延长工作时间,最终必然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这一结果是与国家长期在教育领域内推行的减负政策逻辑相背离。   

    (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受损

    午休管理时间本来是教师的休息时间,是为下午更好地开展育人、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调整过渡期。过量的课后服务导致教师精力分散,教师投放到教研和能力提升上的动力减少,难以静下心来对日常教学进行反思,在教学中暴露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长此以往,将导致正常的教学质量下降,得不偿失。

    (三)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

     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健康问题的高发期,在我国,青少年也是心理问题的多发群体,例如,2020年的调查显示抑郁风险的检出率,在小学4~6年级学生中为11.4%,初中学生中为26.6%。

    据统计,如果1名学生同时参加午餐午托及430课后服务,在校时间将接近10小时。过长的在校时间消耗了孩子与真实社会交流的机会,神经长期得不到松弛,现实感越来越弱,容易导致学生厌学和焦虑情绪不断滋长以及心理疾病的产生。

    建议1、由政府向社会购买午餐午托服务
    补充说明:借鉴深圳等城市经验,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和配餐企业机构目录,由政府向社会购买午餐午托等课后服务,为学生家长提供专业、优质的午餐午托服务资源,并组织教育、卫生部门,学校、家长等多方对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共同监督。
    建议2、家校社协同优化午餐午休管理
    补充说明:由政府筹措资金,支付合理津贴,积极吸纳有意愿参加午餐午休管理的学校教辅人员、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构建多方参与的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建议3、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
    补充说明:建立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监督校外午托机构建立完善学生接送制度、点名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洁制度、午休制度、家长沟通交流制度等,积极为学生家长提供丰富多元的午餐午托服务选择。

提案者: 陈苑珑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苑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中小学午餐午托管理工作的策略建议》(第2025020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校内午餐午休工作整体情况
  学生午餐午休质量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是社会高度关注的事项。改善校内午餐午休条件,是作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内容。2019年,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学生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东莞市中小学生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提供校内午餐服务的费用由家长承担,午休服务的经费则根据服务水平由各园区、镇街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式筹措经费解决。
  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从2023年开始设立“课后服务补贴专项经费”,用于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课时补助、绩效工资分配、为参与课后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支出”“各镇街(园区)学校要建立健全合理取酬机制”,切实保障了承担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4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并强调午休看管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各地应继续予以保障。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休管理的通知》向各镇街(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直属学校传达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组织各镇街(园区)制定园区、镇(街道)学校午休工作方案,并形成”一校一策”。目前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校内午休服务。
  二、关于午餐午休服务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议由政府向社会购买午餐午托服务
  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由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暂不适宜由政府统一购买服务。我市要求各学校根据参加校内午餐午休学生人数、学校的食堂午休场所配备等具体情况,经家长商议同意后,采取“一校一案”方式实施。目前提供校外配餐服务的企业均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也公开了相关符合资质的企业名单。各镇街也公开了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名单,指引家长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
  (二)关于建议家校社协同优化午餐午休管理
  2024年印发了《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休管理的通知》,明确学生校内午休服务方式可以采用学校自行提供看管服务、学校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看管服务等方式,但不得收费。午休期间不得安排学生看管,也不得安排家长看管学生午休。目前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校内午休服务。
  针对部分财政紧张无法安排财政资金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校内午休看管服务的镇街,我局指导督促镇街教育管理部门指导属地中小学做好参与午休看管工作教职工思想动员工作,科学安排午休看管和课表排班,研究结合实际将参与午休看管工作纳入绩效工资考核项目,通过上述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午休看管工作的积极性。
  (三)关于建议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
  我局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落实对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保、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家长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跟进,保障托管学生的健康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规划
  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校内午餐午休管理,指导督促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校内午餐午休管理问题,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共同讨论适合本校的午餐午休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学生服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工作,积极为学生家长提供丰富多元的午餐午托服务选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5日

办理单位: 教育局,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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