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东莞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推进东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通知》,提出“单个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人流量超过1万人的公共场所,其独立母婴室使用面积累计应不少于10m2”。政策出台后,通过项目的报建审批环节,新建公共场所的母婴室配套得到了有效保障。
  然而在今年的城市体检工作中发现,全市公共空间母婴室覆盖率仅为31%。政务服务中心、医院与社卫中心、大型商场与长途客运站的母婴室覆盖率相对较高,分别达到100%、99%、88%与88%。但对于轨道站点、城市公园和大型文化场馆等人流密集且母婴需求集中的公共场所,母婴室覆盖率仅为6.7%%、8.3%与2.4%。包括东莞市人民公园、东莞科学馆、玉兰大剧院等早期建成的市级公共场所,以及大多数镇级公园、图书分馆、文化分馆、剧院、少年活动中心与博物馆等,都缺少母婴室配套,地铁2号线只有鸿福路站设有母婴室。要真正实现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任务依然艰巨。

  今年3月,东莞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加快实现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是推动儿童成长空间友好的重要举措。配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针对母婴室的配套欠账,优先推动在轨道站点、城市公园和大型文化场馆三类建成公共场所增补建设一批母婴室,是突显城市包容与人文关怀的重要民生实事。

    建议1、因地制宜、分类设置
    补充说明:根据不同公共场所的空间布局、人流量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共场所的实际条件,合理规划独立母婴室和移动母婴室的设置。对于一些人流量大、空间宽裕的区域,优先设置独立母婴室,独立母婴室应配备完善的设施,包括舒适的座椅、尿布更换台、洗手台等,并做好隔音处理,提供更加私密和舒适的环境。对于一些空间相对有限或位置较为特殊的区域,可以灵活设置移动母婴室,移动母婴室应具备基本的母婴护理功能,且便于移动和安装,以适应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配。
    建议2、依托公厕、共享共用
    补充说明:利用“公厕革命”的建设选址补增城市公园母婴室。在公厕内部利用闲置区域或合理调整内部布局,改造升级增设母婴室功能区,充分利用现有的通风照明系统与供水卫生配套,实现公厕与母婴室的共享共用。母婴室应与公厕的其他区域相对隔离,避免异味和人流干扰。
    建议3、统一标识、便捷查询
    补充说明: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标识指引体系,在公共场地的入口处、主要通道、指示牌等位置,广泛张贴母婴室标识,确保标识的可见性和引导性。建立“智慧母婴室”便民掌上服务平台,集合所有公共场所母婴室的信息资源,包括母婴室的位置、设施配备、开放时间、使用情况等,实现就近母婴室的位置查找、设施查询、路线导航、补给反馈、一键保修等便捷服务功能。

提案者: 夏小军,尹志强,蔡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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