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梳理本部门涉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清单,建立政策明白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推送解读,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应用率。
  二、结合“数字政府”和“智慧政府”改革建设,搭建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提供免费服务。为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
  三、结合我城市升级改造和园区建设,发挥国有企业主作用,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选址建设我市多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

    建议1、多部门统筹协调
    补充说明:各部门梳理本部门涉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清单,建立政策明白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推送解读,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应用率。平
    建议2、为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
    补充说明:结合“数字政府”和“智慧政府”改革建设,搭建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提供免费服务。
    建议3、建设我市多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
    补充说明:结合我城市升级改造和园区建设,发挥国有企业主作用,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选址建设我市多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

提案者: 张超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8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超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退役军分区创业就业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所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提案关于“各部门梳理本部门涉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清单”的建议,市税务局充分认同。按照现行税费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纳税人可享受涉退役军人的优惠主要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扣减、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新办企业免征增值税等。
  一直以来,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一是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机制、组专班、广宣导、细服务,确保各项涉退役军人的创业就业政策落细落实。一是精准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大力借助青年助企团、党员轻骑队的力量,在退役季、建军节等特殊时点,通过派发宣传小册子、发布公众号推文、组织税法讲堂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政策宣传效果。二是完善后续管理服务,针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机关与基层业务沟通,及时向上级反馈情况,主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强化与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系交流,牵头组织政策效应调研分析,配合开展送政策进军营、进企业、进招聘会等活动,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社会民生职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张超委员对市税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5年4月27日

办理单位: 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金融办,市政务和数据局,东莞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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