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王子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与香港高等教育融合与互补 促进人才流通构建中国现代化特色的大湾区教育的建议》(第20250170号)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台港澳事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莞港高校合作交流
市教育局支持推动莞港高校开展合作交流。2024年,以东莞理工学院为主要建设单位,协同“高校+企业+政府”优势资源在香港成立东莞理工学院香港创新中心。香港创新中心的成立旨在加强学校与香港地区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促进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的双向流动与共享。同时,探索“政府-企业-学校”联合建设创新模式,协助政府企业在香港地区开展引才引智、科技创新、卓越工程师建设、科研成果孵化及推广等方面合作,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支持,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青年学院、香港高科院等高校开展莞港青少年交流,合作举办研学、夏令营、工坊体验等活动;与香港职训局有关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争取在专升本等方面开展合作;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工业总会等部门合作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和产业人才培养等合作。
市台港澳事务局积极发挥联络协调作用,做好香港师生来莞参访团组接待工作,帮助香港青年学生实地了解祖国教育、科技、体育等创新发展的情况,增强青年学生对国家的归属感及责任感。2023年8月协助香港民间智库政贤力量及香港资优教育学苑,接待香港的青年资优学生等组成的考察团一行34人到中国散裂中子源参观学习,2023年10月协助接待香港大专院校青年大湾区考察团34名香港各大专院校学生代表前往中国散裂中子源参观学习2024年5月协助香港教育大学“大湾区考察团”一行20人到松山湖未来学校开展莞港教育交流合作,2025年2月协助香港体育教师专业考察团约25人到市体育中心户外篮球场、中国举重博物馆、松山湖华为运动健康科学实验室等参观学习。同时,以活动为载体深化莞港大学生交流,市台港澳事务局连续四年举办粤台港澳大学生人工智能机器人邀请赛,邀请香港中文大学在内的各地高校积极参与,为大学生们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支持推进香港中文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暑期实习计划,助力香港青年学生来莞实习交流,加深对大湾区城市发展的了解。
二、加强人才交流引进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发改局、市政数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人才服务等工作。2020年至2024年,我市实施《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籍人才申领我市优才卡,为其提供便捷就医、子女入学、安居保障、社会保险、停居留和出入境等24项配套便利服务。依托“1+33+N”优才服务体系,以市优才服务中心为引领,在全市政务中心建设33个基层优才服务区,为包括香港籍人才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配套公共服务,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一对一”贴心服务。市台港澳事务局会同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合力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台港澳业务区”,一站式受理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业务,为台港澳人才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在“i莞家”预约界面上线“台港澳业务”栏目,全面优化硬件设施和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港籍人才在莞幸福感、获得感,确保他们能够快速适应东莞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优化莞港高校人才交流引进政策。修订实施《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东财规〔2023〕3号)等系列人才政策,从住房、生活、个税、医疗、社保、通关、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等为人才予以全方位扶持。其中,《东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东财规〔2023〕3号),对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我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对我市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平台给予最高120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进站博士后人才给予每年20万元进站资助,对特约研究员给予每年5万元资助,对在站博士后人才和特约研究员给予每次6000元或1.2万元学术交流补助,对主要家庭成员在境外居住的外籍或从留学博士中招收的博士后人才和特约研究员给予最高2万元探亲补助,对出站后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的博士后人才分5年给予接收单位最高50 万元出站资助,并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上级资助项目的给予1:1比例的配套资助。当前,市委人才办正牵头研究制定新一轮人才政策,研究继续从住房、生活、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人才扶持,研究简化引进手续,缩短审批周期。
市科技局推进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通过以人才项目为牵引,鼓励我市科技企业引进高水平海洋领域科技人才。按照市委人才办关于人才工作的统一部署,正在对现有科技人才政策进行修订,拟设置“战略科学家团队—创新科研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的梯度人才项目体系,并通过“科研项目+基金跟投”的方式实现拨投联动的资助模式。政策已于4月第二轮征求部门意见,下来将按要求落实政策出台有关工作。
三、深化产教融合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积极推进莞港高校深化产教融合。2019年,支持东莞理工学院与散裂中子源、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合作共建粤港澳中子散射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并列入首批建设的10家重点领域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推动香港理工大学与东莞理工学院联合申报“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构建跨区域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促进莞港科研人才交流互鉴。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坚持“产学融创”理念,与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专业镇街园区和国际名校等创新主体合作,创建粤港机器人学院、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先进制造(长安)学院等10个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其中粤港机器人学院作为教育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构建跨境跨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工学交替+赛教融合+科教融合”的双创人才培养体系。
2022年,我市获教育部授牌建设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卓工院”)。卓工院承担牵线对接高校、企业间的项目攻关和人才联合培养需求的工作任务,通过促进校企项目需求配对,开展校企双导师联培机制,建立健全校企畅通交流等措施,采取“课程学习在高校、课题研究在车间”的方式开展硕博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以来,卓工院已广泛征集我市120余家重点单位的研发项目需求,遴选出300余个研发课题,与41所合作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配对,争取高校1700余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其中东莞理工学院累计获得指标311个。东莞理工学院依托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奥普特、华为、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经联合培养后,部分留莞研究生成为了企业技术骨干,在助企发展、技术攻关、创业孵化等方面发展着积极作用。
四、推动人才联合培养
市教育局协助我市落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筹设,目的是要引入香港城市大学学术标准,实行“两校一质”,迅速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总体发展目标就是要依托香港城市大学的国际学术和学科资源以及我市的产业创新生态优势,构建具有国际视野与湾区特色的学科体系,成为从事卓越研究、教育和创新的世界一流学府。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严格参照香港城市大学师资标准开展全球招聘,建立两地师资借调机制与人才保障体系。目前香港城市大学(东莞)80%的专业课师资力量来自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与香港城市大学签署学生交换协议,每学年可互派优秀的本科学生和
硕士研究生到对方学校学习。
大湾区大学(筹)、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城市学院、广东科技大学、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等在莞高校积极香港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大湾区大学(筹)与香港中文大学在先进材料、绿色能源、碳中和、资源循环、生物技术等专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东莞理工学院自2020年以来与香港理工大学开展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累计联合培养11名研究生。广东医科大学筹划及启动“莞港联合博士后培养计划”、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招生等项目,将探索实行双导师培养、双校园学习培养模式。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与香港职训局有关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争取在专升本等方面开展合作;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工业总会等部门合作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和产业人才培养等合作。东莞城市学院与香港理工大学SPEED学院合作开展“2+2”双学位项目。广东科技学院与香港工业总会签订合作交流框架协议,商定开展联合培养“2+2”工程学士项目。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与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就学历互认、课程国际化、学术交流、学生升学合作等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在莞高校坚持“以我为主”的国际化办学思路,积极参与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东莞理工学院已与28个国家(地区)80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建立4个海外创新中心。深度参与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共建“中拉清洁能源与气候变化联合实验室”,与墨西哥、巴西、厄瓜多尔、古巴、秘鲁等6个国家共11所拉美高校(研究机构)达成合作。组织学生出国(境)交流交换线上线下项目100余个,高质量举办了四届“国际学术周”。广东医科大学先后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中国-芬兰应用大学联合会”、“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分会”及“中北非国际教育创新联盟”等国际合作平台,国(境)外友好合作院校增长至44个。学校先后举办了“第六届亚洲临床工程论坛”、“中澳结核免疫年会”、“亚太医学生物免疫学会议”、“粤港澳心血管代谢病论坛”等国际学术会议,助力中外专家学者共享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创新融合。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主办《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pplied Mechanics》与《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ational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两本国际学术期刊;主导成立国际权威学术组织——国际应用力学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pplied Mechanics);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以及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海外研习科会。
六、提供莞港教育合作经费支持
我市全力保障创建高水平大学的经费安排,支持高校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结合学校高度国际化的特征,与政府共同探索在教学质量标准、学术及师生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协作等方面,支持学校联合包括香港高校在内的国际化教育合作发展。我市对大湾区大学办学经费采取“生均经费+专项经费”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模式,并按照新型研究型大学的定位,远高于广东省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平均生均经费核定大湾区大学生均标准为,同时安排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人才引进支持经费、高校捐赠配比资金等专项经费。在我市经费支持下,大湾区大学(筹)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共建先进材料和绿色能源研究院,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完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开展湾大-港中文联培博士研究生招生。
按照我市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办学协议,我市除支持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筹建期间启动资金,保障期间办公经费、开办初期师资招聘、实验室建设和科研经费等项目外,对大学设立后的办学经费(包括运营、人事、教学、设施设备和基本的科研经费等)按协议给予相应支持。香港城市大学要为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设置课程、确定教材等提供指引,根据其优势专业,为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设计特色专业课程,开设国际前沿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教学管理参照香港城市大学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与评核标准执行。香港城市大学质素手册为其学术质素保证的蓝图,务求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整体考核要求与乙方的标准和要求一致。2024年,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首年招生开设4个本科专业和6个硕士专业,均为香港城市大学优势学科,两校师生学科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保证教学质量一致。同时,学校与香港城市大学、广东省科技厅就粤港高校“1+1+1”联合资助计划项目展开合作,未来三年拟联合设置总额约9000万元种子基金池,以促进科研与学术交流,深化粤港合作。另外,我市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完成第一期“双高计划”建设、申报第二期“双高计划”,全面提升高校办学和发展水平。
七、下来计划
下来,我们将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协助落实东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莞港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部署,推进莞港高校人才培养等工作。二是牵头起草教育强市行动计划。2025年,我们正按照国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广东省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等贯彻要求,起草教育强市建设有关行动计划。我们把推进莞港高等教育融合发展贯彻到教育强市的实施工作中,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三是加强对莞港高校合作发展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大湾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等在莞高校规划发展意见,做好我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起草工作,客观、科学地提出促进莞港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的规划建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教育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办理单位: 市教育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教育局科技局,市人社局